为治理审改中普遍存在的“轻监管”顽疾,包头格外注重对部门权力运行和市场秩序的监管,探索实施“三集中、四到位”改革。“三集中”是将分散在市直部门的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四到位”是指审批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审批授权到位。 包头的行政审批事项从269项减少到43项,当时好多人提醒包钢一定小心别改出乱子。“不洗碗的人永远打不了碗,但是不洗碗的人也会在旁边挑剔你打了几个碗,借着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否定改革。”包钢说,“我对审改充满信心,下一步包头将把政府的权力事项报给人大,得到人大批准后,向全社会公布。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可以避免改革出现反复。” 改革到了这一步,矛盾和问题已经充分暴露,未来包头的简政放权还有没有继续推进的空间?包头市法制办主任于宝生表示,包头已计划在43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让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继续上报可精简项目。他预计,精简比例将达到8%~10%。政府要继续简政放权,未来行政审批会越来越少,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监管上来,而且是服务型、规范型和法治型的政府监管。 突围:顶层设计与样板引领 尽管包头审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推进中也发现了一些制约改革的困难和问题,需予以解决。 其一,审改进入“深水区”,放权不到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由于行政审批制度尚无全国统一的路径表,因此各地各部门的改革进度不同、模式各异,造成改革横向不同步、纵向不衔接、放权不到位。于宝生举例,包头市已经取消了粮食售后行政许可事项,但在国家层面,这一事项是“下放”,并未取消。于是出现了包头的粮食企业到外地收购粮食受阻的情况。 其二,亟需加强顶层设计。目前,全国各地在行政审批方面存在几个不统一、不一致。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口径标准不统一、不一致,审批事项名称、内容、数量不统一、不一致,推进改革进度不统一、不一致。 比如,各地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成立了集中办事大厅,但形式、模式却不一样,有的叫“行政服务中心”,有的叫“政务服务中心”,还有的叫“行政审批局”。机构性质和职能也差别较大,有行政机关,还有事业单位。审批事项的要件、时限也千差万别。比如,同样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地区间在审批要件和时限上差距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