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名叫马清彪的人民陪审员是胜利油田法律事务处处长,他被随机选中参审这起贪腐案件,开创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大要案的先河。马清彪告诉记者,自己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全程参审此案,并对定罪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在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扩大司法民主,可谓正逢其时。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试点方案、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作出授权决定,2015年4月,北京、广西、重庆等10省区市共50家法院拉开了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大幕。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放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陪审制审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等。改革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广度、深度、透明度和公信力都将显著提高。 既要让人民群众更直接地参与司法,也要让人民群众更直接地监督司法。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由7种扩大到11种,更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这意味着,作为被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将不再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摆脱了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尴尬。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表示:“人民监督员制度属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监督员应当由检察机关之外的机构产生并独立于检察机关,实现从‘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变,拉开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距离,这样才能让监督更具权威和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今后的改革任务还很艰巨,需要解决的问题甚至包括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可能相继浮出。但只要对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和长远趋势有信心,对推进司法改革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有决心,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达到预期的目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