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中国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创始人之一罗大华教授 □ 米莉 以“大师级”法学家、教育家为主题的中国政法大学系列电视专题片《法大翘楚》,这一期定下的主人公是罗大华教授,解说词、素材都已准备好,十月里,摄制组还拍摄了罗大华携爱人王素格在秋日暖阳下散步的镜头,然而,在电视片即将完成的时候,11月11日,却忽然传来了罗大华教授逝世的消息。 79岁的罗大华先生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一生所系的犯罪心理学,离开了他的亲友,离开了他满天下的桃李。 连天阴雨,北京的雾霾更是浓得化不开。罗大华去世的消息让天南地北的多少人垂泪悲伤。斯人已去,而风范长存。罗大华把人生数十载春秋奉献给了中国的犯罪心理学和法律心理学研究,始终坚守在该领域的前沿阵地,他以高尚品德和毕生追求成就了伟大生命的无上荣光。 他开创先河,奋发图新,是新中国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的开创者、奠基人之一。 他致力学术,笔耕不辍,在犯罪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证言心理学、罪犯矫治心理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与教学方面论著颇丰、影响巨大。 他良工心苦,诲人不倦,自上世纪80年代初办讲习班、师资培训班,在法大“三尺讲台”坚守数十载,常年坚持到司法基层单位授课讲学,播撒学术种子,呕心沥血,桃李满门。 他肩负重任,奖掖后进,以己为范,以身作则,当下中国活跃在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工作者、教学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无不尊其为师,并且心悦诚服。 排除万难 勇当开创者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大地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尚存于社会,文革后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等犯罪情况的变化让司法实践部门陷入了“老办法不灵、蛮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的局面。由于当时社会的客观需要,司法部门强烈呼唤心理学工作者去搞调查研究。于是,为数不多的几名垦荒者在司法部门的大力号召下,在犯罪心理学这片处女地上默默耕耘。始终站在垦荒者前列的,就是罗大华。 而开创之路,举步维艰。从我国解放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几度被打成“伪科学”的心理学是个多灾多难的学科,犯罪心理学更是“禁区中的禁区”。没有现成的专著、教材可供参考,领导的误解,心理学界、法学界有些人的责难,顶着种种压力与非议,罗大华带领着自己的学术团队走过了最初的艰难岁月。 罗大华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致力于组建教学与研究团队。与罗大华有着深厚情谊的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林崇德教授一直把年长自己5岁的罗大华当做兄长,他回忆往事说,当年罗大华组织了心理学领域的中青年专家、感兴趣的实际法律工作者,政法院校的心理学教师三类人作为教学和研究团队,从基础研究开始,从无到有,逐渐建立起国内犯罪心理学的学科体系与理论框架。1980年,罗大华带队到南京为整个公检法系统举办了一次犯罪心理学讲座,更是为全国犯罪心理学乃至整个心理学的复兴点燃了火花。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罗大华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注重实证研究,从1979年准备编写《犯罪心理学》教材开始,就深入全国各地的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少管所调研,搜集大量案例,了解犯人们的心理情况,研究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及其发展过程的变化,与干警们共同交流实际工作经验、探讨改造罪犯中遇到的难点。注重实证的同时,他有效利用参考国外经验,组织翻译国外的有关文献资料。 对于罗大华在新中国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的地位,林崇德更是肯定地说,罗大华就是该学科的创始人,而不是之一,他一直都是领袖。 勤勉治学 诚做躬耕者 多年来,罗大华在犯罪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证言心理学、罪犯矫治心理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上,孜孜不倦。从1982年主编、组织编写的新中国第一本《犯罪心理学》教材,到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从参与台湾“新世纪心理学丛书”的合著,到各类通俗普及书籍的编著及《犯罪心理学入门》《犯罪社会心理学》等国外专著的翻译,其学术成就卓著,编著教材、专著、工具书、论文集等七十余本,译著3本,撰写论文七十余篇。丰硕的研究成果得益于他长期形成的严谨治学作风。无论撰写文章、审阅书稿,还是讲课、指导研究生,罗大华从来都是一丝不苟,言而有据,观点、资料皆有出处。罗大华编著的全国统编教材《犯罪心理学》一书一经出版就引起学界轰动,并在其后的数十年中连续再版,实现了中国在该领域从无到有的突破。而每次再版前,他仍要询问授课教师在使用教材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以待下一稿修改。教材每稿出版的时候,从标题到注释,从序言到参考文献,比如在不同的语境中混用“罪犯”和“犯罪”,数字用法不统一等等,罗大华都要一字一句反复推敲。“宁愿慢一些,也要准一些。” 罗大华在学术上始终锲而不舍,心无旁骛。秉承着学无止境的信念,做学问早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和人生中的一大乐趣。他经常教导自己的研究生,做学问最重要的是平日的点滴积累。直到退休以后,他还保留着每天读报、剪报的习惯,浏览当天最新的报刊文摘,收集学科最新动态信息资料。“给学生一杯水,先要有一桶水。” 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完整的学科体系,多年身在大学象牙塔中,罗大华并不满足书斋式的理论研究,始终坚持,不管什么样的学术研究,只有为社会实践服务,才真正有意义。在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交流会议上,他多次强调,做学术要“重实证,重应用”。在他的正确指导和示范作用下,法制心理学开始在公、检、法、监狱等实践部门落地生根。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到年近七旬,他还常应邀到监狱给干警们讲课。“实践部门给我们提供了实践的平台和实验的基地,要尽可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林崇德评价说:“罗大华是中国心理学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典范,是中国心理学建设中国化的典范。从犯罪心理学到法律心理学,罗大华带领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一起深入研究了大量问题,并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道路,坚持‘心理学的中国化’,而这也是中国心理学建设的根本道路和途径。” 一直到桑榆之年,看到自己毕生耕耘收获的学术成果,罗大华曾深情地说:“含辛茹苦的慈母是我不断进取的动力,但若没有妻子王素格的全力支持,也没有我今天的学术成就。”他希望,能与她们共同分享这一切。 春风化雨 誓为引路者 1984年9月,在罗大华的大力倡导下,由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犯罪心理学师资培训班在北京昌平举办。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马皑博士是当年的学员之一,“从课程的设置到教师的选择,罗老师亲力亲为,教学内容的衔接把握得非常好。”培训班的授课内容涵盖了心理学的各个分支学科,还有当时在我国刚刚起步的计算机应用、测谎技术等。同时,学界的知名教授、来自实际部门的老师,都成为培训班的师资。目前,我国犯罪心理学界的中坚力量,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甘肃政法学院犯罪心理学的范刚教授、山东警官学院的庞兴华校长、辽宁公安专科学校的张家源教授等都出自这期培训班。罗大华独具匠心的安排和执着努力得到了最好的回报。 李玫瑾参加了这个班的学习之后,就一直追随罗大华教授开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她认为,师资班为国内的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培养了一批人,奠定了这个学科领域的发展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