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威 海 记 ——柳金龙案庭审纪实(一)

来源:陈光武 作者:陈光武 发布时间:2017-05-01
摘要:晨光案例 威 海 记——柳金龙案庭审纪实(一)2017年4月25日9时30分,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威海市环翠区温泉法庭公开审理柳金龙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湖南岳林所的杨金柱律师、山东晨浩所陈光武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柳金龙辩护。首次庭审持续一个小时,合议庭宣布
晨光案例 威 海 记——柳金龙案庭审纪实(一)2017年4月25日9时30分,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威海市环翠区温泉法庭公开审理柳金龙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湖南岳林所的杨金柱律师、山东晨浩所陈光武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柳金龙辩护。首次庭审持续一个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第25条,我和万笑笑律师作为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从事相关辅助工作,特将庭审中花絮或焦点问题予以整理,作为辩护手记留存。一、 旁听队伍法院通知开庭地点在温泉法庭,但未告知具体审判庭。我们赶到法庭后,法警告知在三楼开庭。带着两个行李箱,两套卷宗,一套21本,还不算为庭审准备的辩护资料,爬到三楼 。刚过9时,第五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坐了约30多人,打听他们旁听什么案子,很多人说不知道,有的说是诈骗,看着旁听席的各种制服,有武警制服、有检察官制服,还有些便服。开庭前,承办法官向控辩双方介绍了旁听人员,有关部门组织旁听,所以有公安民警、边防武警、检察院等多个部门人员前来旁听。合议庭组织法警对旁听人员进行了筛查,明确柳金龙案在案证人或拟出庭作证人员不得参加旁听。陈光武律师向承办法官提交本案侦查人员名单,提请排查旁听人员时予以注意,他们也不得旁听。被告人柳金龙的三名亲属参加了旁听。从旁听队伍组成来看,有关部门对此案比较重视。进行了部署。二、 公诉人资格庭审开始,公诉人资格之争成了庭审的第一个焦点。首先公诉人资格问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27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26条作出了规定。公诉人应当由检察长、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一人至数人担任。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支持柳金龙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的公诉人是代理检察员姜鹏。但威海市检察院派员两人,一位是姜鹏,另一位是曾庆俊(女)。对于这一变化,陈光武律师举手向合议庭示意,要求核实新增加的曾庆俊检察官的指派手续,以及姜鹏检察官代行检察员职务出庭支持公诉的批准及指派手续;审判长示意公诉人予以回应。针对辩方提出的问题,代理检察员姜鹏没有直接回应,而是指出辩护人应当按照事实和罪名为柳金龙辩护,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的实施和理由,而辩护人的质疑是在程序上作死磕派辩护,并表示如果审判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庭后补充相关材料。曾庆俊检察官补充,称检察院内部的职务的身份不需要在法庭上向辩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派员出庭通知书今天没有带来,如果需要可以庭后补充。言下之意,指派手续的提交与否,是酌定事宜,由合议庭或审判长决定。这种处理方式,并没有直接回应辩护人的问题,同时暴露了这个程序问题检察机关从未重视,系程序盲点。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一个程序事项,确实不需要向辩护人提供,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否则如何判断检察机关出庭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不能因为脸熟就无视规定吧。况且辩护人仅是在发现问题后,要求核实。有这个手续,庭审继续,没有的话,出庭支持公诉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完全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针对两位检察官的回应,杨金柱律师强烈反对代理检察员姜鹏所说的程序方面的死磕派辩护意见,要求代理检察员姜鹏当庭释明什么是死磕派;同时提到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曾公开指出辩护律师就是要在法庭上较真,所以这个程序问题上必须较真,并请检察官提供庭后可以补手续的法律依据。并抛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辩护律师不交公函可以坐在这里吗?可以庭后补吗?陈光武律师接着补充: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规定,辩护人可以对合议庭成员及出庭公诉人申请回避,公诉人出庭资格手续不向辩护人出示,辩护人如何审查其合法性!公诉人认为出庭手续无须向辩护人出示的观点无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合议庭休庭合议。三、 死磕派辩护从控方的应对来看,死磕派已经被标签化了,甚至成了一顶帽子,检察官这种应对确实不妥。难怪杨金柱律师要求其释明何谓死磕派。针对这个问题,不是本文的重点,如果感兴趣的可以拜读杨学林律师的《论死磕派》。四、 合议庭庭审驾驭司法改革要求以审判为中心。审判又以庭审为中心,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合议庭的居中引导指挥庭审。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时,陈光武律师提出为被告人解除械具,审判长在核实完被告人身份后,让法警为被告人解除了手铐,此举体现了文明司法的理念。针对出庭检察员的公诉资格问题,合议庭合议后,决定休庭,待相关手续补充完毕,择期开庭。五、 庭后的议论对于休庭的决定,大家各有各的意见。旁听人员中,就有人谈到,这么多人参加庭审和旁听,因为这个程序问题休庭,值得吗?是呀,值得吗?庭前辩护准备过程中,辩护方整理了近8万字的阅卷笔录及质证提纲,是非常希望配合合议庭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两位出庭的检察员肯定也为庭审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辩护就是辩护,是严肃的法律工作。《刑诉法》对辩护人的职责有明文的规定,对于庭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问题,都有权质疑。本案中对程序问题的较真,纵然拖延了庭审的周期,但同时也维护了审判制度和公诉制度的权威,是对程序盲点的清扫,让参加人员意识到并非所有的检察官都可以出庭支持公诉。作为亲历者,同时也是一名律师,我认为应当理解和尊重合议庭的决定,要以庭审为中心,兼顾效率和公平。任何法律程序,都要依法进行,不然就要付出代价。 姜玉清 2017.4.25于威海
责任编辑:陈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