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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敏涛:中国为什么没有公民教育和公民社会?

来源:谭敏涛的法律农场 作者:谭敏涛的法律农场 发布时间:2017-04-30
摘要:谭敏涛:中国为什么没有公民教育和公民社会? 谭敏涛按语:这是我2017年年初在西安知无知文化空间和在校大学生的交流文稿,全文一万五千余字,感谢游思学社的邀请,也感谢游思学社学员们的辛勤工作,费力将我的演讲稿整理成文字。原文标题《公民社会和公民教
谭敏涛:中国为什么没有公民教育和公民社会? 谭敏涛按语:这是我2017年年初在西安知无知文化空间和在校大学生的交流文稿,全文一万五千余字,感谢游思学社的邀请,也感谢游思学社学员们的辛勤工作,费力将我的演讲稿整理成文字。原文标题《公民社会和公民教育》。 导师简介:谭敏涛,法治评论员,不自由撰稿人,长期关注中国律师权益保障,关切热点法治(社会)事件。从2009年“李庄案”肇始,至今已撰写法律(律师)评论四百余篇,律师界每发生权益受损事件,总能第一时间发出声音,文章多散见于“律界评论”等公众号,迄今已有三个公众号被封。 原引言:关于公民社会和公民教育,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还是一个新的话题。今天很荣幸能邀请到谭敏涛老师与我们十几名学生交流此议题。以下交流主要涉及三个主题:第一个是律师群体,第二个是记者群体,第三个主题是现在公益组织的现状。 正文:我想起一句话:如果你不关心法律,法律总有一天会关注你。因为在现代社会你很难保证自己或者亲朋好友的权利不被侵犯。比如说2016年发生在北京的“雷洋”事件。就像我的评论文章里所说的:权力太疯狂,人人被“雷洋”。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而且在央企工作,到最后都避免不了成为“雷洋”。之后“雷洋”这个名字会成为微信、微博的敏感词,对于雷洋来说,这个事情的发生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如果雷洋不是这个事件的主人公,发生了这件事情,雷洋作为一个普通民众,他可能也只是会了解这件事情,但是不一定会关注这个事情。因为每个人会基于不同的生活习惯,以及追求的价值理念而对这个事件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怎么评判这件事情的公平,它的正义在哪里?这可能会因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而有不同。下面,我就分三个方面讲讲我的看法和大家交流。一、律师群体的介绍在我看来,像任何其他职业一样,中国的律师群体,基本上是分层的:有一些就像是平时大家听到的比较负面一点的——和官员走得比较近的,或者是收了当事人的钱却没有尽职尽责的;还有另一批,用西方国家的说法,把它叫做维权律师,他们帮助维护公民权利和言论自由。其实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一个维权的职业。当事人是因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所以才委托律师帮忙解决。 我本身比较关注的是维权律师群体中的刑事辩护律师。我是从2009年毕业的时候开始关注维权律师群体。那时正好发生了重庆“打黑”事件,我认为这件事情是在对律师群体进行打压的开始,掀起了公权力打压律师的开端。另外,2015年7月9日,全国又有300多位的维权律师大面积地被当地公安机关询问谈话。以当时北京周世峰为代表的律师,很多被约去谈话,而且被限制人身自由。当晚必须见到律师本人。现在在网上你还能看到这个律师名单,这个名单,是由香港那边帮助整理的。这三百位律师都是站在中国维权第一线的。怎么定义维权第一线呢?比如说天津大爆炸,大家有看到家属委托律师站出来要求和政府谈判,要求赔偿吗?因为新闻报道说,天津爆炸过后,家属回到家里,发现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拿走了,而且还被要求迅速撤离。这真的是有冤无处伸。所以有些家属聘请当地律师代理,但是有些当地律师不愿意代理,因为这相当于和当地政府对着干。这个事件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了,首先不是没有律师愿意站出来。而且,律师如果想站出来,家属得愿意站出来。 之前北京的一个女孩,因为家里被强拆,要求律师为她维权,这里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这个律师翻看女孩的微博,发现这个女孩在家里发生了拆迁之后,她依然在追星,就是微博上关注的都是明星的信息。律师就问女孩,为什么你不向你的偶像求助,女孩就说我向你请求帮助,我家里被拆迁和我追星有什么关系?但是站在律师的角度来看是这样子的,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之后,你还有心情去追星。你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懒得在微博来发布一条跟拆迁有关的信息,还是要把风险转嫁给律师?在代理拆迁案件或者是敏感案件的时候,律师是很在乎当事人的坚持,当事人的一些诉求,以及当事人的一些不妥协的精神。因为这对于律师代理案件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会选择当事人。当然,有些案件,基于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或者当事人的贫困,律师会酌情处理。 比如说枪支管制过严,摆个气球摊就被判刑的,律师就会介入这种公共事件。除此之外,比如说限制言论自由的公共事件,律师也会介入。而这种限制言论自由当年在重庆是最严重的,之前重庆有人在网络上讽刺X,然后被抓起来劳教了,然后在重庆打黑之后,进行翻案,把劳教撤销了。发生这样类似的案件很多,这些案件就是由维权律师进行代理的。后来郑州发生比较多的拆迁案件,有些案件就是由维权律师代理的。当然,任何公民或者公共机构的权利都是需要维护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诸多维权律师,是直接站在被拆迁户的立场上,和政府进行谈判。还有一些律师,他们在代理一些公共事件时,比如说西安9.15打砸抢烧事件,有律师去代理,当事人不仅日式车被砸了,人也被砸了。人被严重砸伤,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律师就去代理当事人和西安市公安局进行交涉。以行政诉讼名义,起诉西安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您在公民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对公民进行及时的救助,导致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我还了解到很多类似这样的情况,律师在为当事人维权。但是作为维权律师,他们受到更多的压力和困难又少被外界知晓。2017年年初,我向百名律师征集新年贺词。当时收集到有160位律师的新年寄词,但是每位律师都不同程度表现出对法治的绝望。其实我之前一直对中国法治还是比较乐观的,我一直坚信,可以通过个案来促进法治。但是现在从我个人实践上来说,好像由个案推动法治的效率没有那么明显。通过几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来,比如说“雷洋”事件,“念斌案”,这些有促进法治的进步吗?真的,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让人觉得很悲观。念斌这个案子他申请国家赔偿500多万,但是国家只赔偿了119万。他申请赔偿的500万,其实包括了,他申诉所付出的相关费用,以及他在被关押期间,身体健康方面受到侵害的赔偿,还有伤残补助金。还有,他现在已经被宣告无罪了,但是当地的公安机关,还是把他列为犯罪嫌疑人,限制他出境,而他出境是为了治病。最高法院对他进行驳回的原因是:我们的关押是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而不是侵害了你的健康自由。如果你是申诉请求赔偿关押期间对你健康造成的损失,你应该向关押你的当地公安机关索赔,和法院没有关系。类似驳回的理由都是这种这样子。 刚刚发生的雷洋事件,这事件牵连甚广,连人大也被牵涉进来。乐观一点来说,我们觉得这件事件中警察至少应该被判5年以上。但是法院驳回的理由让人觉得很难服众,让人感觉就是在骗傻子。不管这件事件发生的时候,当地公安机关是涉嫌滥用职权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检察院这方都采取不予起诉。但是检察机关采取不予起诉之后,家属这边还可以再次提起申诉。但是你无法想象出,公安机关对于你人身自由的管控。因为如果你采取申诉,公安机关可以把你周围的家属和亲人都找个遍。这种事情在拆迁案件中更能体现出来:比如说有一个拆迁户,如果你的亲戚里面有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这个工作人员就必须去做拆迁户的工作,如果他工作做不到位,那就有可能会被就地停职。 当一个人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你会发现,你面对的是整个体制的人。你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可能会被牵涉进来,他们被牵涉进来的原因是为了制约你,制约你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对人身的管控还体现在,你是有人身自由的,但是你随时处于被监控的状态。如果你没有住房的话,他们还可以驱逐你。你如果在哪里租房,他们就可以直接去找房东,或者在你正在开会的时候,他们闯进来,不让你开会。总结来说,公安机关,他们对于公民维权,或者律师维权的打压程度,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比如说,我们现在使用的微信,其实是无隐私可言的。有些人会以为,这个隐私是指他的银行卡密码通过微信透露了吗?其实是指,他们会监控你的言论,而且这不是偶发事件,他们虽然没有动用你的银行密码,但是他们会监控你的言论是否威胁到X的统治。比如说你会不会对X和国家发布的政策散播不利的谣言,这是他们主要监控的方面。以上就是我对律师群体的一个大致介绍。除了平时大家见得比较多的离婚或者遗产代理律师,中国还有几百位律师,站在维权的第一线。他们不仅在行动上受到打压,甚至是代理案件,也在受到打压。比如709事件里,很多律师是被限制出入境的。限制出境还好理解,有些律师还被限制入境了。只要代理了一些敏感案件,出境了之后,是不让回来,流落海外了。 另外,维权律师之间还会有授权委托书。因为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没有这个授权委托书,官方会给你指派律师。或者你的家属对你的工作不了解,就不会给你聘请你所认可的律师。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律师是可以拿着授权委托书,直接要求会面当事人的,但是否允许,就成了公安机关的事。 维权律师如果代理一些敏感案件,被限制出入境的话,可能一旦出境信息被机场公安看到,就会在出境前被约谈话,了解你出境的目的。有可能到最后,还是不能出境,这个出境的费用支出,都没有人会承担。只能看个人如何去抗争。 其实就中国现在的状况来说,一些北京的大律所,你会感觉他们很赚钱,然后也有一些人,会选择在赚了钱之后转型做维权律师,代理一些类似的案件。在维权的时候,其实律师和记者是站在第一位的,当然普通的律师,如果他尽职地为当事人维护权利,不和官员进行权钱交易,这也是对法治的一种维护。而权钱交易的行为,虽说有法律限制,其实是限制不住的。这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在法治国家,法官徇私枉法,或者是贪污腐败,这是很难想象的。普通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仰也是很高的,就比如说,美国总统特朗普,他在推特上连发五条来骂法官的判决,这种行为确实是有失风范,也是很少见的。但是最后你还是得去遵守法官的判决,走司法程序。美国是三权分立,法官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这个叫做司法独立。在中国,却玩文字游戏,变成了审判独立。在中国申诉,你确实会担心,法官不能公平公正地判决案件。中国司法的命门在于权力干扰。比司法权大的人都敢去干扰案件。如果真的能够实现司法独立,这其实是人人受益的。法官如果进行枉法裁判的话,他不仅会遭受良心的谴责,还有历史的检验。制造一个冤案,可能就几个人制造了。但是如果你去平反一个冤案的时候,可能媒体的报道,你不断地申诉,陈年之久,都不一定能够申诉成功。所以有时候家属申诉平反冤案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对抗的是一个体制,是整个公检法——司法制度。 冤案平反的时候,经常会遭受层层阻隔。首先第一个是不予立案,驳回。聂树斌案是这样子,家属申诉时被驳回,因为法院要求家属出示二审的判决书,可是当事人家属没有,因为当初审判结束之后,他就没有拿到那个判决。类似的江西乐平当时也是发生了一个这样的案件,然后十几个律师在法院门口拉起横幅,上面写着“我要阅卷”,白天在那站着,晚上点着蜡烛在那里站着。真是这样,当你尝试去翻案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连阅卷都做不到。我们今天讲的主题是公民社会,一个社会的改革是很难自上而下改革的,你要求上层改革,失去他的利益,这是很难的。你只能让社会的底层,自下而上地表达出改革的愿望,倒逼上层,从而达到社会的改革。所以这些冤案,你是不能指望高层的力量。因为你换位思考,如果你是权利的统治者,你当然是不希望司法独立的。你当然是希望能够用权力干涉司法,因为如果权力能干涉司法,有些案件的结果就会不一样。 我们今天讲中国社会有没有进步。有这么一个笑话,以前《人民日报》放了个屁,所有人都觉得它是香的,现在不一样了,《人民日报》放个屁,有的人质疑它,有的人觉得它是臭的。现在开始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了,虽然这些不同的声音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 从2014年到2016年,微信上开始多了很多言论的管控。以前微信上是少有相关网络信息安全的管控的,以前网络信息安全的审查力度在于微博和博客的文章,近一年来转移到了微信方面。从新闻学的角度上来说,这是正常的,因为政府的行为总是落后于民间。具体体现在,微博,博客上,出现了公民的意见、声音,然后政府才去注册官方微博。自从2012年兴起了微信之后,慢慢出现了公众号,政府才开始转移到微信上来。这是因为,哪里出现了民意,政府就去引导民意。这很正常,因为如果你站在一个上层者的角度思考,你当然不希望那些不利于统治的声音出现。其实我们现在的状况,就很像过去的台湾,过去的台湾也是言论管控很严格。 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曾经在《新华日报》上发表言论,直接抨击当时的国民党“一党独裁,满地是灾”,当时正是国民党统治时期。适逢7月4日美国独立日,《新华日报》上又直接赞美美国的独立,后来在香港出版了一本书——《历史的先声》,此书就是专门整理了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众的承诺。包括当时毛泽东的言论“拥抱美国的民主,我们要为中国人民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新中国”。这些1945年至1949年发表在中国共产党官方报纸上的内容都被整理出来了。回过头来看,你会发现,这些才是历史。当时中国共产党承诺,我们决不搞一党独裁,不搞言论管控,那是资本主义国家才会搞的事情,我们要民主法治,让人民有说话的权利。可是现在,站在上层的角度去想,你就能理解这些变化了,因为民主法治,是对底层人民最有利,但是对于上层人而言是不利的。因为作为政府官员,你要做到民主法治,你需要公开你的住房信息,你的财产,你的婚姻状况。现在的情况是,底层人民的信息是公开的,比如说王宝强与马蓉离婚事件,王宝强和马蓉在美国买了一套房,网友都能查到房产交易信息,房源在哪里,什么时候交易的,交易价是多少。这叫做信息公开,虽然我们注重个人隐私保护,但是这些信息,比如买房,就是公开的。美国政府就是这样子,他们的财政支出,细到一包纸巾,在哪里买的,买的时候多少钱,你都能查得到,这叫做信息公开。而不是像我们的财政处,只是公开了每年一共花了多少钱,行政支出多少钱,公务员支出多少钱,但是没有细化到像我们上述所举的程度。而且我们现在的状况是,底层人民的信息是公开的,但是你越往上查,比如说官员的信息,你就会发现“对不起,你无权得到该信息”。 刚才有同学问及我现在主要是在做什么工作。我现在已经基本不代理案件了。我现在主要是写文章,但是写文章也会被警告。有一些文章,我就很纳闷,不知道究竟哪里涉及“敏感词汇”了,发出去就被删。微信发出的文章被删,但是删文章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就好像背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你的文章发出去,不知道哪里就不符合他们的价值观,文章就会被删。我的文章阅读量从来不过10万,一旦过了5万就会被删。当然,删文章不仅仅针对自媒体,纸媒他们发出的评论转载到网上也会被删。前几天,《新京报》发出的评论就被删了。 二、记者群体我本身写评论文章,所以我会跟记者群体有些交集。自2016年来,有很多记者都转型。我个人感觉,目前来说,两个纸媒相对而言,能在言论闭塞的情况下,能够发出比较有力的声音,一个是北京的《新京报》,一个是广州的《南方都市报》,虽然这两份报纸也受到比较严格的言论管控以及一定程度的打压,但是它们仍然坚持在新闻现场的第一线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很有力度。当然如果一件事情不准报道的话,这又是另一码事了。除了纸媒,还有网媒,比如《澎湃新闻》、《财新网》,它对于法治的一些新闻事件的评价还是很到位的。但是现在2016年,网媒的采编权受到打压,以前比如说凤凰网他们是没有采编权的,只能转发一些纸媒或者其他网媒发出的文章,它自己不能到现场采访,编辑文章。可是后来,凤凰网他们还是成立了一些采编队伍,就是采取电话采访或是现场采访的方式“我们是凤凰新闻的记者……”然后采访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根据采访的内容编辑成新闻稿发表。可是2016年的时候,又加大了对网络媒体采编权的打压,然后这些采编队伍被原地解散。 虽然说,在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纸媒的衰落是必然的,但是其实纸媒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体现在纸媒对权威信息的把握力度,以及对于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新闻记者对于新闻信息的敏锐性,以及新闻记者力求新闻信息的真实,这些是自媒体无法取代的。纸媒和自媒体是一样的,一个人的社会威望越高,转发的信息就越可信。可是自从2013年记者群体受到打压,比如说2013年《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事件到2016年新年献词,会让你觉得,现在花5元买一份《南方周末》,却没什么内容可读。因为很多记者都离开了。所以现在我们会觉得纸媒中《南方周末》都有点变了味。这些记者离开了,但是大部分转型到了为微信公众号写文章,或是做公关,或是进了企业,比如明天你们要见的江雪老师,她就是离开了媒体,作为一个独立撰稿人存在。她之前是《华商报》评论部的主任,后来为《财经网》供稿,现在独立出来,自己写文章发布到公众号上。但是纸媒的衰败,记者的离开,却没有挡住公众对真实信息的渴求。 现在我们有很多途径能够得到信息,比如说微信公众号,网页上的文章,以及纸媒。这些不同途径的文章,仍然在力求客观,力求真实,还依然在为社会的前进而发声。一个事件出来之后,没有人去关注,没有人去寻求真相,其实是最可怕的。但是比如说雷洋事件,大家都去关注他,虽然最后家属撤诉,但是大家会觉得,这件事情里面的公平正义是——这个办案的警察,应该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所以从乐观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公众仍然在关注这些事件,虽然结果让我们觉得很无力,但是关注就是一种力量。雷洋事件至少能让我们去认识到公检法,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有可能会伤害我们。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要与公检法打交道的时候,心里能有警惕。 按我的理解,与公检法打交道,首先是我们的态度有没有变化,第二个是这件事情好不好办,第三个才是这件事情的处理是否存在公平正义。就是当你处理事情的时候,你会关注这件事情好不好办,其次才是处理结果能否公平正义,这就是记者媒体关注的角度。 比如像《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他们属于官媒,审稿相当严格。这种事情,历史上的苏联也是这样子的。只有管住人们的嘴,管住舆论阵地,人们才能够乖乖服从你的统治。这是很正常的,比如说历朝历代,宣统部门很重要,因为意识形态,以及人们思想管控是很重要的。 刚刚我们不是讲到删帖嘛!这有一个笑话:一个人删帖,劳累过度,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结果他醒来之后,想起来还有一篇帖子没有删。他想去删,结果他爹扇了他一耳光,删什么删,因为为了删帖子,删到妻离子散了,现在是民主法治社会了,不用删了。而我们现在删帖子是有敏感词过滤,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大量的人工审核。 美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记者举着舆论监督的武器,向公众揭发社会的黑暗面的事件。但是现在大家看我们的舆论,都在强调正能量。热点新闻是有一个周期的,比如说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件。新闻五要素,要是五个要素,一个星期都没有变化,公众也会有新闻疲劳的。所以比如说离婚案开庭了,结案了,这些要素的变化,才能维持新闻的热度。学员:《南方周末》还能坚持多久?答:我觉得这应该比较像《炎黄春秋》。《炎黄春秋》是原有的采编队伍被解散了,来了一支新的采编队伍,可能这支新的采编队伍就会在原有的基础上,编稿采访的时候加入新的价值观。但是《南方周末》值得人敬佩的一点是,在天津大爆炸事件过去一年后,有一天经过报刊亭,我瞟了一眼,发现《南方周末》还在做回顾的报道。因为天津大爆炸是一个敏感事件,里面涉及了人员的伤亡。作为一个记者,我们当然关注的是个体的命运,比如说天津大爆炸之前,你的家庭是怎么样的,天津大爆炸之后,你的家庭又是怎么样的!但是这些属于敏感情况,采访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你们没有见到相关内容见报,因为不是记者不想采访,是不被允许采访。 学员:以前觉得自然灾害等事件伤亡人数不真实,是不是因为统计伤亡人数的时候不够全面。但是后来自己经历了家乡县城的塌方事件,当地居民心知肚明死亡人数肯定有将近100人,这里面还不包括外地务工人员,被解救出来的应该只有几人,但是最后凤凰卫视,以及央视报道死伤人数的时候,只是报道了20人? 答:有在四川读书的,身边的同学,经历过汶川大地震的,都说实际的报道的死伤人数是不真实的,是被隐瞒的。这其实可以站在官员的角度去分析。打个比方,比如说,死了5个人,乡长要负责任;死了10个人,县长要负责人;死了15个人,区长要付责任;死了25个人,市长要负责任;死了30个人,省长要付责任。那么在发生了自然灾害之后,不用你说,下层的官员也会隐瞒向上报死亡人数——因为发生了自然灾害,当地官员政府是要为之负重要责任的。 学员:这个隐瞒伤亡人数的行为比较像是现在追求零上访率? 答:你们去看讲上访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你们就知道了,一旦出现上访,当地部门是不会去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而是要去解访上访的人。所以现在去北京上访的人,尤其是因为搭乘火车实名制了,他们要去北京上访,只能自己辗转搭乘大巴去北京。而且北京信访局其实是把你上访的案件又拨回当地,让当地处理,这会给当地政府造成一定的压力。在以前,上访率是和政府的好评率被绑定在一起的,所以如果当地政府上访率越高,好评率就越低,所以以前对于上访的打压度更高。不过现在好评率与上访率被解绑了,所以相比之下,现在对于上访打压程度相对降低了。 比如说类似的事件还有“东方之星”事件。这些事件在2015年属于特别重大事件,是禁止被报道的。当时迫于国际压力,中国要开放给国外的媒体采访,国外媒体采访的时候都是被组织着一组一组地采访的,所以根本听不到真实的声音。 2008年汶川大地震,那时是新闻开放程度相对较高的。当时不仅是新闻媒体人能进入现场,作为一个普通民众,你也能够进入现场(但也不乏限制外人进入)。但是自2008年奥运会之后,舆论就开始收紧,很多事情就不能报道了。如果说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怎么去了解这些信息,就是通过翻墙。比如说某某门事件,在国内可能没有相关的纪录片,但是在国外,就可以看到相关纪录片,因为国外是不禁止的。其实民间是一直有声音存在的。 如果你去港澳台转一圈你会发现,地铁不安检,政府部门的人进去也不需要安检,民众上街抗议,也是可以直接举牌上街的。所以我们以前没有接触到这些的时候,我们一直处于这样一种思想,就是这些事件是敏感事件,不能讨论的,但其实你会发现,到了其他社会之后,就算讨论了,也没什么。但是我们大陆现在从思想管控的角度是这样考虑的,第一,这样的话题不能讨论,威胁政府统治的言论不能讨论,比如说要进行及时的删帖;第二,舆论要进行及时的引导,要对新闻记者进行管控和打压。这就相当于你已经觉醒了,而其他人还在荒废中。就好像清末时期,慈禧太后统治下,其他国家都已经进行了立宪制了,难道他们不知道吗?他们知道,但是立宪制可能会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很多大财团背后其实是有中央撑腰的,比如说:某某集团,其实之前就有领导人的亲信已经入股,后来撤股。同学:曾经台湾既然像我们一样存在严格的言论管控,那它今天为什么能变得更开放了? 答:其实这件事情,可以从1949年蒋介石败走台湾说起。很多事情,其实努力还是会有效果的。比如说当时汶川地震,也同样是封锁消息,但是当时一些民间队伍私刻印章,借此进入了汶川,后来慢慢就开放给普通民众了。又比如说,某地举行宵禁,晚上人们是不能上街的,一旦上街就会被抓,但是这些严格的管控后来也会逐渐的变化。再比如说雾霾,以前中国人是没有雾霾的概念的,但是一些外国媒体进入中国,从飞机上往下看,就觉得空气怎么这么脏,当时中国的官员还觉得这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入侵。但是现在大家确实有雾霾的这个概念了。所以时代还是在进步的,只要你能够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其实与大家讨论了这么多政府的事,大家可能对“政府”和“党”的区别还是没有区分清楚。《南方都市报》上曾有提出爱国不是爱政府。因为政府他其实是一个统治机构,现在大家不是不能理解他们俩的区别,而是在压制下,压根没有去想,他们俩是有区别的。比如说,中国这么多年,2000年的历史,朝代一直在更换,中国这个国家它有更换吗?它还是那个中国,只是政权更换了。我们现在处于一个“一党执政”的状态下,区分党和政府还是有必要的。比如说,它侵害你的时候,只能是政府把你侵害了,不能是党把你侵害了,因为党在法律上是没有可诉性的,不能被诉讼的,而政府是可以被诉讼的。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是有必要的,但是大家要意识到任何一个强有力地政府,他都是对外特别强,对内特别怕。我就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台湾,它对大陆的态度是很强硬的,但是它对他们的民众是很害怕的。比如说,我刚入海关,你第一个接触的就是边境人员,他会问你,某先生你好,请问你到台湾要去哪里呢?说话特别柔和。政府,是属于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更像是在超市里,你要买一样东西,转了一圈买不到,然后又进去超市,超市的售货员会告诉你,对不起,您来过了,这里没有您想要的东西,而不是直接以强硬的态度让你不好意思。政府对于选民是很尊重的,政府是很和蔼的。这相当于,你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一张无辜的脸。 现在有学者想要采取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比如说开始民主法治,全民一人一票。反对的理由是说中国太大了,不适合全民选举。那么你可以划出一个区域,比如说广东省里划出一个区域,来搞民主选举。之前国内某一个县搞过,他们的县里的官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现在已经不搞了。其实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来关注政治,可以通过新闻,关注底层人民的生活。所以你看西方国家他们的报纸上报道的,多是负面新闻,再看我们现在的新闻都是正面的。但其实新闻就是负面的,社会是正面的,这特别好。因为你作为一个基本的个体,你追求的是个人的安逸性。你去关注不幸的人,其实是为了担心有一天不幸会降临到你的身上。在西方社会,你会看到报纸上有枪杀案,但是你生活得很安逸,你甚至不想离开这个城市。政治很宏大,但是具体落实到每个个体身上,是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的。台湾也是这样子的,你该去过你体面的生活就可以去,但是你也可以上街游行,这两者是不冲突的。你对于政治的关注,可以不与你的日常生活方式交织在一起。当然,你的体面的生活,也是其他人的付出和努力才得到的,所以你也在过自己幸福生活时,也应该考虑底层人民的生活。比如说雷洋事件,这里面其实体现了一种中层阶级的焦虑感。所以当时海外有很多人大的校友也为雷洋事件发声。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来看,从经济的角度去看,2016年经济紧张,我们过年回乡下的时候发现,农村回来的车少了,县城的娱乐行业也不太好。所以整个2016年的经济是不太景气的。你们同学有提及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其实这不算是热点新闻。民工为了讨要工资所采取的形式才是新闻。以前经常听到的新闻是民工跳楼逼老板给工资。但是最近发生的讨要工资的方式更有新意,民工跪在政府门口一起抄党章。你们同学也有说,家人外出务工,在广州承包工地,但是2016年整个建筑行业不景气,老板拖欠工资,即使是你拿着钢管围着老板,你们还是拿不到钱,因为有些时候不是老板本身恶意拖欠工资,而是老板自己也没有拿到相应的货款。 同学:这个情况应该上报劳动局,让劳动局管这事? 答:其实这事情劳动局也不一定能解决,因为没有人监督和制约劳动局,就像是现在的食品质监局一样,食品安全管好了吗?如果老板拖欠民工工资,只要给几千,或者几万给劳动局,钱权交易,让劳动局把这事情拖一拖,对于劳动局来说,拖一拖这事情也没什么,那么这样子,民工就拿不到钱了。就像是现在我们各种打老虎,打苍蝇,但其实基层一样收钱,只是换了一个形式,换成了收卡收购物券。比如说超市有密码上锁的存货柜,只要发一条信息“在某某超市,xxx号柜”,信息一收到就删除,或者是直接递一张纸条,阅完即毁,双方不见面,取卡也可以受贿。工商局,质监局,原来是即送货又送钱。现在是过年了,就是说来拜年,把钱装信封里,神不知鬼不觉。关于经济方面,还有一个经济造假的话题。比如说陕西省,经济增长率8%,可是其他市加起来才7%,那就属于涉嫌经济造假,你只要算一算就能算出来这笔账。而且去年也传出,辽宁省经济造假事件。问:同学又讨论到马彩云法官在家遇刺,追授烈士案件事件,你怎么看呢? 答:其实除了马彩云法官遇刺案件,还有广西傅明生法官在家中遇刺。我其实不懂的是,为什么法官遇刺也需要舆论管控,法官群体不让讨论,公众也不能讨论。我之前就马彩云法官遇刺事件写了一篇抨击舆论管控的文章,公众号就被封号了。其实广西富川傅明生法官遇刺案件中,法官一年审的案件量是很大的,而当时的嫌疑人,是因为22年前审的离婚案。当时嫌疑人才四十五六岁,因为在家经常打妻子,甚至限制妻子人身自由,所以被判离婚。结果2017年,嫌疑人都已经67岁了,他对法官怀恨在心,认为是法官破坏了他美满的家庭,所以就趁法官一人在家的时候把法官给杀了。法官是在2016年过年底,1月26日遇害,正是除夕前夜,但是消息一直被封锁到2月5号才被报道,中间言论管控了十几天,但是同样的,第二天,除夕那天一位哈尔滨警察被杀,当天就被播报出来了。警察被杀,立马就传出了消息,但是法官遇刺消息,舆论被封锁了十几天,这两者就形成了鲜明对比。 新闻管控,举个例子,假使发生了枪击案,对外警告,任何人不能报道枪击案,否则后果很严重,那么大家自然是不敢将这件事情报道出来,但是枪声这么大,消息还是无法封锁,这跟法官一个人在家遇刺,周围没有人知道不一样,所以法官遇刺的消息就能被封锁了十几日。就相当于,王立军逃跑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申请避难,重庆公安包围领事馆,领事馆附近是一片领事馆家属区,被封锁了之后,很多人回不了家,就发了信息,信息被传播,但这个信息却还被封锁,不能聊。对于政府来说,大部分信息能管控,不能管控就不让纸媒报道,这个时候,只能通过自媒体报道来得知这些事情。但是如果连记者也进不了新闻现场,那么自媒体也只能评论,很难得到事情的真相。马来西亚沉船事件发生在国外,当时也是发生了之后就被报道出来。比如说台湾渔民被索马里海盗囚禁,这件事情也被报道了。因为索马里海盗勒索要钱,中国政府不给,于是中国渔民被扣押,那这件事情政府应该怎么宣传。从新闻角度,索马里海盗有没有囚禁美国人?但是我们知道被囚禁的中国人很多。对于这种国际事件,我国政府通常采取的方式是能解决就大力宣传,不能解决的就按正常途径来办。而且因为我们不在其位,角度不同,就相当于我之前写马彩云事件的文章,我一个朋友告诉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看到了这篇文章,说我这篇文章的论点错了,说法院和法官也有做事情,就是在马彩云法官遇害后,他们有追认烈士,开追悼会,这在他们看来,他们已经做了工作。但是在我们看来,法院更应该做的是保证司法公正。这是视角不一样。 近年来,国家对于审判人员保护加强,这确实也是在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像法官遇刺案件,就个体而言,是无法提供全面保护的。因为法官已经退休了,在家里坐着,嫌疑人看到了,进来捅了一刀,你不可能说派一个便衣近身保护法官,再加上法官这一生审过这么多案子。所以从大方向而言,只能保证司法公正,才能力求保障法官安全。因为无法预料,一些法官遇刺案件发生,民众就会质疑是否当年审理的案件存在不公,审理案件的不公与遇刺是否存在有关联性? 问:有同学说,舆论同情弱者,而法官在普通民众中,代表国家权力,哪怕法官个人很好,也会认为是法官司法不公? 答:我觉得这不能怪民众有这样子的怀疑的声音出现,因为现在有很多司法不公,导致这个群体的公信力没有了,所以民众的质疑对于法官群体而言是“自毁长城”。好比说袭警,我们就会质疑是否警察做了一些非法行为。职业公信力越高,当事件发生后,民众的呼声便越高。比如说周立波吸毒事件,我们网上有一个段子,是说立波有难,八方点赞。一个人声誉,导致舆论的导向。任何公职人员,民众质疑的时候,你要做的是及时释疑和公布真相。如果你不释疑,并且进行言论管控,那么民众无法了解真相。这不是民众有没有批判性思考,辨别问题的能力的问题。你不能一方面说人民不了解真相,一方面又阻止人民了解真相。类似事件能掩则掩,如果现场没有录音,你会发现你无法了解事情真相,报道无法客观,存在偏袒。 其实民众质疑司法是否公正,这个还跟制度有关,比如说香港打官司,有很多专业名词,也是判例法,所以普通人基本打不了官司。现在中国大陆的法律相对比较简单,普通人只要学习一下,针对某一个案件,就能读懂法律,拿一张A4纸,写个诉状,就可以递交法院。如果法院判决你输了,你可能还会觉得自己有理。但是在其他法治国家,你官司输了,作为普通民众你不会质疑司法的无能。而律师多不会声讨法官,因为律师和法官都是科班出身,法官的威望很高,司法也很公正,所以律师不会把矛盾对向法官。但在中国,情况就很不一样,首先司法很难保证公正,法官有时是和公诉人站在一起,那么律师能做的就只有反抗和抗争,不抗争,当事人的权益谁来保障? 三、法律公益组织据我所了解,公益组织在广州被打压得比较厉害,而劳工维权的公益组织被打压得更厉害。公益组织是公民社会和公民意识的延伸,能帮助政府排忧解困。但是现在中国却在抑制公益组织发展。其实这个也是很好理解,中国如果不施行民主法治,一定会关闭诸多公益组织,一定会打压律师,一定会管控记者群体。律师群体的聚集,民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记者监督权的加强,民众对真实情况的了解就会越多。公益组织越多,对于政府的统治越制约。因为民众会觉得,既然这是连公益组织可以做的事情,就不需要政府介入了。政府应该是服务型的,不是管控型的。之前陕西有两个国际法律公益组织,现在都撤出了。去年在西安组织一个关于死刑的年度会议,西安一位本地律师就被警告,不允许参会。这是对公益组织活动的直接干涉。 而我参加比较多的是与律师维权,法律,同性恋,性别平等有关的公益组织。我了解到关于同性恋有一个中国亲友会,非常强大,在全国各地都有分会,而且一年里经常开会。我目前主要是在这类组织做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在同性恋这个群体里,“拉拉”或者是“同志”群体里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有诈骗,威胁,形婚,财产纠纷等等。 前段时间,发生过一件事情,就是得了艾滋病的同志名单被大量泄露。同性恋群体一直被打压。现况是拉拉运用女权为自己发声,所以现在说女权,会经常和同性恋放在一起讨论。之前我自己的亲身例子是,我在为同性恋群体做电话咨询,有一个女孩子说她出柜,被父母锁家里,我劝她报警。但是她认为报警没有效果,她需要有人去说服她的父母。我跟她解释,我只是一个法律人士,很难在电话里说服你的父母,于是我为她转接电话到北京专门负责沟通的人那边去。其实我都能理解,在电话里说服父母认同自己出柜这种事,父母的排斥感特别强,因为大多数父母接受不了。父母可能能接受这个群体的存在,但是接受不了孩子是这个群体。有些父母后来心态转变过来,加入亲友会。这是因为他们爱孩子,但是其实心里还是有心结。 搞“占领男厕所”行为艺术的麦子其实是因为介入女权被打压,当然,麦子所做的,不单单是占领男厕所这一件事,具体各位可以搜索看看。而麦子当时被释放是有巧合性,当时中国抓了五姐妹。适逢三八妇女节,希拉里在全球妇女会议上讲话。因为政治因素,国际压力,所以麦子她们被释放出来。现在如果纯粹做同性恋,或者是形婚,或者是宣传预防艾滋病的公益活动,基本上压力小一些。其实女权为什么受到打压呢?有一个原因:我们是男权统治社会,有人认为女权会威胁到男权统治,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我觉得是女权在为权利而奋斗,在中国,为权利而奋斗往往都会受到压制。比如说麦子占领男厕所这件公共事件,它有冲击力。而且大众媒体可以报道,所以传播就会广。而且最后,男女厕所比例就开始改变。占领男厕所只是女权维权的其中之一的诉求。麦子她们还尝试过,将报纸做成马桶的样子,坐在政府门口抗议。目前中国的女权还没有形成组织化,但是有很强大的群体效应。自2008年希拉里在北京参加世界妇女大会致辞,中国女权觉醒得更快。 女权的诉求就是人权,平权。现在企业招聘不说招男招女,女生来了,就说女生不符合职业岗位要求,但不把性别歧视摆在桌面上。其实站在企业的角度也能够理解,比如说一个单身女性,她还要谈朋友,后续还有产假、哺乳假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在一些国家是能够解决,是制约性地解决。国家规定,夫妻双方,都需要强制性地休产假,因为如果单方面增加女性产假,会让企业认为聘请女性给企业增加负担。 另外,谈及公民意识的觉醒。其实我觉得有三个专业的学生,公民意识的觉醒会比较早——法律,英语,新闻专业。因为学会英语,你能向外看世界,而民主法治来自西方。法律专业本身就是维权的,新闻专业的眼光远。不过,在今天闭塞的环境下,记者只能尽力而为。但是当真的发生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时,我们美好的愿景是,有律师站出来维权,有记者去监督报道。 我们现在不允许上街游行,一旦游行示威,公安部门就会抓组织者。其实像《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等等,他们心里有一口气,气消了,纠纷就解决了,但就是没人给她们消气。谁把这口气处理,案子就结了。骂完了之后气就消了。示威游行就是给民众一个表达情绪、表达诉求的机会,表达完之后,气可能就消了,就可以开始处理问题了。但是好笑的是,中国的游行示威不能对内,可以对外。有一个笑话是说奥巴马上台,美国民众说我们可以骂奥巴马,中国民众说我们也可以骂奥巴马。最后,我强调一下,经济越发达,法治相对越发达。像深圳一样,深圳政府处理事情效率高。经济发达地区,对不影响统治的民间组织还比较认可。现在禁止民间组织接触境外资金。回头看历史,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内战时,都是借助境外资金。中国对涉枪案件很敏感。毛主席他老人家说得有道理:枪杆子里出政权。所以,要严管枪支,防止…… 而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高调发表言论,但是最后很多诺言都没有兑现。这是因为在野和上台都是两回事。比如像美国,民主两党之间竞争,它们都有各自的竞选宣言来竞争选民。但大陆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所以党的恐慌感不是很大,因为我们是党和国家在一起。美国要是执政党换了,也只换少数几个关键部门的领导者和国家首脑,国家其他工作人员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竞选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不是很大。在国外,成立党很容易,但是竞选有要求,需要一定的资金,以及党员人数要达到要求。所以国外有很多小党,但是参与竞选的党并不多。在台湾,你成立一个党,比成立一个公司还容易,这就是放开民间组织管理的效果,但我们为何不放开呢?
责任编辑:谭敏涛的法律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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