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教诲我们,妥协固然是一种政治美德,成就了1787宪法,但原则更是一种前提性美德,因为无原则的妥协将导致整个民族与宪法的终极悲剧,导致历史进步与牺牲的虚空化和无意义。1787年的妥协是有原则的,其原则就在于联邦党人坚持的、有节制的联邦国家主义,但其妥协又是必要与合理的,否则新美国无法获得宪法基础,国将不国。1860年代的不妥协更是有原则的,那就是联邦统一性、独立宣言的平等理想与废除奴隶制的政治正当性,在此原则之下才有具体的妥协,比如设定南方和谈与重建的具体宪制条件与程序。在重建方案上,林肯一改其战争期间的强硬原则立场,似乎重新回到了1787年的妥协美德之中,有效抑制了共和党内部的激进重建路线,为后续重建过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政治基础。他的继任者继续了“温和重建”的路线而惨遭弹劾,不知若林肯继续当政又会如何。林肯并不赞赏那种“宜将剩勇追穷寇”式的政治功利主义,而是将这种内战理解为可追溯至1776、1787那样的伟大宪法时刻的一场超越时空的、深层次的宪法对话,战争之后的南北人民还是一个民族,还是一部宪法,还是新美国的政治同胞。阿克曼对林肯革命的“对话”性质的理解非常到位,赋予其高级立法的宪法政治意义。林肯的良性违宪不是野心家的僭主式冲动,而是内在于美国宪法秩序的拯救与重建。原则是底线,妥协是艺术,林肯在二者相结合的意义上典范性继承和扩展了建国之父们的整体性政治美德,可谓合格的建国之子,接力建国的模范。 林肯神话之后 谜一样的林肯笼罩着美国史和世界史,同时期的马克思都对其称慕有加。然而,这样一位伟大人物在一般人的想象中本应该是风骚野艳的,却又是如此的质朴无华。马克思叹道:“这位伟大而善良的人竟是如此质朴,以致只是在他成为烈士而倒下去之后,世人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林肯传》没有想象中的长篇大论和宏大叙事,也未刻意“造神”,这似乎表明传记作者是真正的林肯研究专家,吃透了林肯的人格与风采。这符合林肯的行为风格。他的《葛底斯堡演说》以时长两分钟、篇幅272单词的极简主义风格创造了政治演说史上的奇迹。这篇最为短小精悍的演说,竟然成为其“政治家的宪法”之哲学阐释最为精微的力作,无与伦比。这篇演说中提出的“牺牲美德政治论”和“三民主义”(民有、民治、民享)成为美国政治宪法理论史上关于公民美德、人民主权与民主宪制的最为精辟的原则表述。 作为立法者的林肯1864年被人民再次选举为总统,此举以人民名义确认和巩固了其先前的战争相关行为的合法性,但却在某种政治神话的意义上为林肯带来了不测。林肯的政治质朴使得其缺乏一种为民众长期纪念和膜拜的神话性事件,而其立法者所具有的超凡政治魅力与威权又可能成为民主政体的新威胁。尽管林肯极为节制,但其胜利的同僚们却躁动不安。林肯的立法者神话需要一个真正的高潮,一个历史性的象征,也需要一种庄严的退场仪式,一个符合西方精神史习惯的终结性事件,这个时刻不是在林肯初次当选时,也不是在签署解放黑奴宣言时,更不是在战争胜利时,而是在个人遇难时。1865年4月,林肯在华盛顿的戏院包厢内被刺身亡,凶手是同情南方的演员,而其战争部长斯坦顿在现场一语道破天机:“现在,他已属于千秋万代。”千秋万代者,形同西式封神,与苏格拉底、耶稣同类,悲壮而圆满,亦求仁得仁。 当然,林肯神话应当有其哲学和历史的限度。美国宪法心智的成熟也正在于赋予林肯以恰如其分的历史地位。所有的民族性神话都是一种“辉格史观”,都指向的是一种集体认同意义上的想象共同体与正确的历史,是一种整体性的高潮欲望。但更经常的历史则是平庸而绵长的,是法官、律师和商人所守护的、精细而微观的宪法秩序。当然,林肯为这种日常守护提供了制度前提。正确理解和限定林肯神话,我们需要把握好如下分寸:第一,林肯的宪法与宪法观属于立法者和政治家,是宪法时刻的宪法,而不是日常时刻的宪法,因而不是完整的宪法;第二,美国宪法的完整生命力在于宪法时刻的林肯型政治家与日常时刻的大法官政治家并行不悖,在危机挑战与创新中完成损益演化,更趋稳健;第三,对美国宪法的学习,既需要向马歇尔以来的大法官及其司法宪政主义致敬,也需要向林肯式的宪法政治家及其政治宪政主义致敬;第四,宪制转型国家要优先学习从联邦党人到林肯再到罗斯福的宪制创制与政治性守护的政治宪法经验;第五,立法者技艺的精髓在于政治与法律、原则与妥协之间的精妙平衡术,深读林肯有助于窥习此术;第六,制宪与行宪是一个连续的、政治家倡导和人民参与的宪制性对话与代际综合过程,唯此才是现代民族的政治成熟之道。 林肯神话之后,美国人民需要进入重建,重回日常政治的平庸与绵长,艰难曲折地消化林肯革命的非凡宪法遗产并在宪制情势需要时再度有序出场(罗斯福新政),如此周而复始,在健全的宪法周期交替演进中不断扬弃美国宪法的原则与精神,背靠传统,推陈出新,这是政治过程的普通法,是林肯的特别遗产。相比于美国宪法史的波澜壮阔,诸多宪制转型国家或者草率于模仿美国宪法的机械性建国,或者经历宪法时刻的激情参与而改弦更张,动荡失序,表面的“自由选择”掩盖不了实质的“深思熟虑”之审议理性与宪法政治的匮乏,最终仍然将自身政治命运交付“机遇”和“强力”,从而走上了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开篇描画的“美国宪法道路”的反面。比照《林肯传》,我们似乎可以更好地延伸阅读阿克曼的“我们人民三部曲”,在美国宪法史的“整全主义叙事”中为美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学进行某种“知识复盘”的工作,研习其“政治正当程序”的民族性智慧,以深化国人学习乃至借鉴美国宪法的历史视野与智识层次。《林肯传》对此作了一次有意义的宪法史助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