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月19日《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 1978年11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1992年6月15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派遣国际紧急援助队法修正案》 1996年4月17日《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面向21世纪的同盟》 1997年9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1999年5月24日《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关联法 2001年10月29日《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法修正案》《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 对日本而言,《日本国宪法》的指引作用起了变化。指引作用是法律规范的基本作用。宪法作为法的一种形式,当然同样具有指引的作用,只不过宪法的这种指引作用与一般法律的指引作用明显不同。就其指引的行为主体而言,宪法不仅指引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指引着国家的行为。所谓指引国家的行为,主要是指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政治发展的方向。已经发生实质变更的《日本国宪法》将日本从和平主义拉回到扩军备战、武力解决争端的道路上来。对日本的内外政策必定产生深远的影响。日本一方面会加快向军事大国迈进的步伐,决心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保护本国的安全,而不再像序言中宣告的那样“信赖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公正与信义,决心保持我们的安全”。另一方面日本会采取更加强硬的外交政策。对世界而言,《日本国宪法》原有的示范作用已经消失。《日本国宪法》的和平性从有到无,在世界范围内强化了一种错误观念,即只有加强武装力量才能保持本国的安全与生存。这就使各国卷入到军备竞赛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同时,日本作为一个军事大国已经开始崛起,这些都为世界和平带来了新的隐患。 [参考文献] 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四册,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季卫东:《宪政新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