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舌尖上的安全:把好每道关 每口都安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郭彩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5
摘要:舌尖上的安全:把好每道关 每口都安心
  保障食品安全历来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民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必须管得严而又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各方责任,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坚决把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每一道关口。”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重大、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仍然时有发生,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

  重典治乱,从“最严厉”到“最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医药管理局前主席胡定旭教授说:“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做的事。我们也看到,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迈出了很大的步伐。”

  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修订了70%原法条文,强化了政府的监管职责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2016年,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全了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在两会上建议,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分品种形成更多细分领域的食品药品专门法律法规,实现立法的精细化、科学化,避免法律真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法定、程序法定、机构编制法定。国务院和地方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条例;地方纷纷出台治理办法——全流程监督,从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一一落到实处。

  加大执法检查,让安全落实在“舌尖上”

  把法律制度变为法治实践,将纸面上的“最严厉”转变为实际生活中的“最安全”,有关部门作出了积极努力。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带队开展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确定执法检查内容和重点、开展实地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审议和专题询问、整改、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等六个环节的工作,一抓到底,推动了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4起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严惩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妥善审理食品买卖、餐饮服务等民事案件,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审结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如上海法院审结海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被告人均被处以相应的刑罚,并对涉案公司判处罚金,国家行政机关对涉案公司处以逾2400万元的罚款;山东济南法院审结庞洪伟等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效果良好。

  尚德守法,夯实责任实现社会共治

  “食品行业从来都是个良心活儿。”全国人大代表、食品行业企业经营者宗庆后认为“尚德”与“守法”都是维护食品安全必不可少的关键,必须将强化法治约束和道德教化结合起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少代表也提出,构建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治机制。

  2016年,《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治合作备忘录》得以实施,农安信用平台启动,进一步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进行监督,提升了监管的公信力。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积极参与,执法机关要严格依法执法,在全社会形成协调一致、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责任编辑:郭彩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