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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冬月诉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场执行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4
摘要: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浏执字第01848号 央求执行人甘冬月。 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浏执字第01848号

央求执行人甘冬月。

执行浏阳市高坪磊采石场

本院在执行央求执行人甘冬月与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采石场交易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场暂无财富可供执行。据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则,裁定如下:

终结浏阳市人民法院(2013)浏民初字第02745号民事裁决书的本次执行顺序。

本次执行顺序终结后,如央求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富,法制,可能向本院央求复原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作法律效能。

审讯长  李守荣

法学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