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浏执字第01508号 被执行人邱自谷。 被执行人何章杰。 本院在执行央求执行人刘国方与被执行人邱自谷、何章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央求执行人刘国方与被执行人邱自谷、何章杰已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定。经本院合议庭合议,法制,法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则,裁定如下: 终结长沙中级人民法院(2015)长中民一终字第00704号民事裁决书的本次执行顺序。 本次执行顺序终结后,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定实行工作,央求执行人可能向本院央求复原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作法律效能。 审讯长 李守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