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张某某绑架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6
摘要: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涧刑公初字第158号 公诉机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曾用名:张向辉,无业。2015年5月23日因涉嫌绑架犯罪被洛阳市公安局天津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因涉嫌抢绑架罪被洛阳市公安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涧刑公初字第158号

公诉机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曾用名:张向辉,无业。2015年5月23日因涉嫌绑架犯罪被洛阳市公安局天津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因涉嫌抢绑架罪被洛阳市公安局天津路分局逮捕。现羁押于新安县看守所。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洛涧检刑诉(2015)1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某某犯绑架罪,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酒松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16日21点30分左右,被告人张某某伙同王震(已起诉)、杨亚梅、高新乐、赵红春、王攀锋(均已判决)、朱明礼(音,在逃)等七人持刀将受害人赵某乙劫持到邙山靠近孟津县路段某处后对赵某乙进行殴打,后又将赵某乙带到涧西区浅井头村一民房内看管,8月17日上午高新乐威逼赵某乙给家中打电话让其家里拿20000元,因赵某乙家中没人送钱,张某某等人又将赵某乙带至高新区周山森林公园内,将其银行卡拿走,把卡内的900元取走,并让赵某乙打了5000元欠条,至17日18时将赵某乙放回,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赵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绑架并殴打他人、勒索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并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

经审理查明,杨亚梅(已判决)在打工期间认识被害人赵某乙并确立恋爱关系,后杨亚梅听说赵某乙有女朋友,就找其前男友高新乐(已判决),告诉高新乐自己被赵某乙欺负,并商量教训赵某乙。2011年8月16日22时许,高新乐召集被告人张某某以及王攀锋、赵红春、王震(均已判决)、朱明理(具体身份不详,在逃)等人手持甩鞭、砍刀等,同杨亚梅一起来到赵某乙在洛阳市涧西区珠江新村住处,强行将赵某乙带至邙山附近,对其实施殴打,还拿刀对其进行威胁,并提出让赵某乙拿20000元了结此事。由于赵某乙当晚未要到钱,被告人张某某以及高新乐、杨亚梅、王攀锋、王震、赵红春、朱明理七人又将赵某乙带至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头村朱明理的租住房内看管。2012年8月17日上午,高新乐等人又向赵某乙家人索要钱财,还将赵某乙带至周山公园,由于赵某乙家中无人送钱,高新乐等人将赵某乙的建设银行卡取走现金900元,并威逼赵某乙写下5000元欠条一张,后将赵某乙放回。经鉴定,被害人赵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亲属代替张某某对被害人赵某乙赔礼道歉,并积极参与赔偿,赵某乙对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处罚。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及亲笔供词证实,2011年7、8月份的一天19时左右,其和朱明理接到高新乐电话,让二人去宇博商务酒店找他,然后二人就去了宇博商务酒店,到房间后高新乐、杨亚梅、赵飞、王震、王攀锋都在那,高新乐说杨亚梅被赵某乙给睡了,叫他们过来要报复赵某乙。高新乐让杨亚梅给赵某乙打电话问他在那里,赵某乙说他在珠江新村租住的房子里,高新乐说去找赵某乙,找到后把赵某乙驾到邙山上打一顿,然后朱明理和赵飞各自拿着用衣服包着的砍刀,几人就去珠江新村找赵某乙了。晚上10点左右到了那里,杨亚梅去敲赵某乙的门,高新乐、王震、赵飞、朱明理也跟着上了二楼,过了十分钟,朱明理和赵飞驾着赵某乙下来,后几人就把赵某乙带到邙山机场路大转盘再往北走200米左右下了车,把赵某乙往路边一个土堆那里带,王攀锋从他的摩托车座底下拿了三、四根甩鞭扔到了地上,其当时去旁边方便去了,回来后见他们追着赵某乙打,打完后高新乐和王攀锋去旁边商量事情去了,过了一会高新乐和王攀锋回来后跟赵某乙说这事怎么办,不中拿点钱算完事,他们也没商量成拿多少钱,说先找个地方不让赵某乙走。后几人将赵某乙带到浅井头一出租屋,当时是凌晨4点多,其和王攀锋、赵飞等人去南昌路丹尼斯夜市上吃完饭后,回到宇博宾馆高新乐开的房间睡觉去了。第二天上午11点,高新乐给王攀锋打电话让都去浅井头出租屋那,几人赶到后,高新乐和王攀锋商量让赵某乙借钱,赵某乙跟他哥打电话借钱,后来钱也没借过来,赵某乙的妈打过来电话问怎么回事,赵某乙只说让他妈把钱打过来,他妈也没打钱。王攀锋说把赵某乙带到周山森林公园,在那高新乐和王攀锋让赵某乙打了5000元的欠条,并让人拿着赵某乙的银行卡到银行取出了900元,后来让赵某乙走了。

同案犯高新乐的供述证实,杨亚梅告诉其她和赵某乙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事,二人遂决定教训赵某乙。其就联系了王攀锋、张某某等人,几人见面后,其将杨亚梅和赵某乙的事讲了一遍,之后由杨亚梅联系赵某乙,几人一同来到赵某乙的租住处,将赵某乙带至孟津的半路上,把赵某乙从车上拉到车外,弄到一个大土堆后面,其质问赵某乙,几人开始对赵某乙拳打脚踢,并用刀威胁赵某乙,赵某乙因害怕愿意赔钱了事,并打电话借钱,因当天晚上未借到,几人将赵某乙带到朱明理在浅井头村的租房处。次日,其让赵某乙打电话,赵某乙打电话跟对方说了和杨亚梅的事,对方让赵某乙跟家里打电话要钱,赵某乙跟家里联系,最后赵某乙的母亲说没钱你看着办吧,看到没有希望,就又将赵某乙带到周山公园,然后拿着赵某乙的一张建行卡取了900元,并买了纸和笔,让赵某乙给其打了一张五千元的欠条,三个月还,欠条上写着:赵某乙和杨亚梅发生不正当关系,被丈夫高新乐知道,愿意赔偿5000元作为精神损失。

同案犯杨亚梅的供述证实,其在王府烤鸭店打工期间认识了后厨做凉菜的赵某乙,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听同事说赵某乙有女朋友,杨亚梅很生气,就想找人教训赵某乙。2011年8月17日下午两点多,其将与赵某乙发生性关系的事告诉了前男友高新乐,二人决定教训赵某乙,高新乐电话通知了几个伙计,几人见面后一同到赵某乙租房处,持刀威胁赵某乙,将赵带至楼下出租车内,其他人分乘摩托车来到邙山,高新乐等人对赵某乙实施了殴打,高新乐拿着刀把赵某乙的手摁在地上要砍,赵某乙害怕就说你叫干啥就干啥,后来不知道高新乐怎么说的让赵某乙拿两万,赵某乙说要向家里借,然后其与高新乐等人骑着摩托车将赵某乙带到浅井头朱明理的住处。次日,高新乐等人让赵某乙往家里打电话要钱,打了大概十几个电话,不知道为什么他家里一直不送钱。其与高新乐等人将赵某乙带到一公园的山上,赵某乙又给家里打电话,家里不给他送钱,因赵某乙身上的伤很多,高新乐让其到赵某乙住的地方把他的衣服和钱包拿来,几人到银行用赵某乙的卡取了钱,取了多少其不知道,后来高新乐让赵某乙打了欠条。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