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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楠竹山罗某等14人恶权利团伙犯罪案一审宣判(2)

摘要:同时,在支使团伙成员作案时,罗普通不露面,案发后罗便使用手中的雄厚的财力和关系高低打点、左右疏浚,能轻判则轻判,能私了则私了,不只封住了团伙成员的口,自己也竟能在“4.30”枪案中因“揭发”负案在逃的何

同时,在支使团伙成员作案时,罗普通不露面,案发后罗便使用手中的雄厚的财力和关系高低打点、左右疏浚,能轻判则轻判,能私了则私了,不只封住了团伙成员的口,自己也竟能在“4.30”枪案中因“揭发”负案在逃的何氏兄弟“有功”被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奖励。

令人称奇的是,因为罗某团伙在涉恶犯罪中的擅长伪装、长袖善舞,并拉拢一般国度任务人员成为其“维护伞”。如将地下巧取豪夺建筑同业人员和承接江南内部发包业务人员,面目全非为支使团伙成员强制与其签定所谓“联营”协定、暗中收取工程造价10%的“治理费”和“联营利润”,竟先后两次逃脱了2001年和2006年全国范畴的集中“打黑除恶”的专项举动。

早于2004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六年间,湖南省公安厅和湘潭市委指导就多次接到该镇知情大众针对罗某涉恶团伙的实名和匿名揭发。

2011年10月17日,省公安厅将罗案交湘潭市公安局挂牌解决,市公安局随即组成专案组克制层层阻力,对罗案倒退了困难迂回的前期侦察取证任务。

2013年8月15日,一场针对罗某团伙的集中抓捕举动,在市公安局的精密组织下悄悄倒退。法网之下,该团伙成员纷繁困兽犹斗!次日,罗某本人也在楠竹山镇被警方拘传归案。

2014年3月21日,罗某团伙系列案经湘潭市公安局侦察终结,正式移送曾操持过“原湖南省人大代表李某黑社会团伙案”的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当即在公诉科组成专案审查组,分罪名定员阅卷。通过检察官逾半年多审查,终于在本案发案地——楠竹山镇父老同乡的深切关注下,将这伙为害一方达10多年之久恶权利团伙送上了法律的审讯台!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