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定义,见义勇为的基本含意中,正义和英勇一直是最外围的因素。没有这样的基础,替代见义勇为的很能够不是见义智为,而是见义不为。只需是出于行为者的自由抉择而非品德绑架,舍生忘死的见义勇为,就永远是最值得敬仰和激励的壮举。 从2016年1月1日起,湖北省武汉市将实施新版《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处罚和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言论的焦点,大多集中于《条例》第二条对“见义勇为”的定义。老版《条例》对见义勇为的定义是:非实行职务的人员,为维护国度、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富平安,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同违法犯罪状为作奋斗或许在灾害事变中敢于救助的行为。新版中,这必定义则改成了:在法定职责、法定工作之外,为维护国度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许他人人身、财富平安,禁止正在发作的违法犯罪或许抢险、救灾、救人的非法行为。两相对照,新版删去了“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同违法犯罪状为作奋斗“等高昂的用词。 为此,言论一片投诉,甚至有媒体据此演绎称:“‘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行为,在武汉将不再被激励。而将代之以更痴呆的‘见义智为’。” 包含《条例》在内,法律文书一贯谨严繁复,字字句句皆有深意。新版《条例》删去“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其实践的目标和成果,都是扩展了见义勇为外延,以使更多不必定那么英勇的人、不必定那么壮烈的事,都归入见义勇为领域并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在新版《条例》定义之下,只需对正在发作的犯罪状为或人造灾害采取了必定的禁止行为,即使顾及了个体安危,或体现得不那么英勇,也会失去来自民间的惩处和处罚。在如此愈加普遍的处罚标准之下,“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的英勇行为,不只仍然涵括在见义勇为的领域之内,而且将因其英勇而遭到分内的激励和处罚,媒体由此推导出“将不再被激励”的论断,只能算是误读。 或者是源于对以往品德高调的逆反,当下的社会氛围中,存在着广泛的“去崇高化”的言论偏差。弱化见义勇为中的就义色调,将其恢复为一桩人人可为的寻常行为,正是这种偏差的间接反响。 然而,推戴品德高调,并不象征着品德没有上下之分,“去崇高化”也绝非象征着崇高不复存在。正如无论如何裁减见义勇为的外延,“不顾个体安危,自告奋勇”仍然是见义勇为行为中最值得敬仰和贬抑的一种。 今年8月,两名休假的美国大兵在法国火车上见义勇为,制服了一名已经子弹上膛的恐惧分子,禁止了一同即刻就要发作的恐惧袭击。虽然身怀“武艺”,但其中一名美国大兵依然挂彩送医,其英勇行为绝对称得上“不顾个体安危”。而其英勇行为不只失去法国国民和言论的感激,也失去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高度投诉。而假设没有他们及其余同车旅客的自告奋勇,一支备有5只弹夹的AK-47,已经足以制作一同更早的“巴黎血案”。 其实无论如何定义,见义勇为的基本含意中,正义和英勇一直是最外围的因素。没有这样的基础,替代见义勇为的很能够不是见义智为,而是见义不为。武汉新版《条例》删除“不顾个体安危”的限定条件,确实可能放宽见义勇为的标准,使见义勇为成为更多个他人可能践行的善举。但这样的扭转,绝不象征着对舍生忘死的见义勇为的否认。只需是出于行为者的自由抉择而非品德绑架,舍生忘死的见义勇为,就永远是最值得敬仰和激励的壮举。 在一个社会中,假设更高标准的“不顾个体安危”的见义勇为不能失去激励和贬责,反而受人讥嘲或动辄被质疑为虚伪、作秀,则被视为更容易完成的“见义智为”也将失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