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裸浴治理之争:文化认知决定法律规制模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7-30
摘要: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裸浴治理之争:文化认知决定法律规制模式 裸浴治理之争:文化认知决定法律规制模式 2014-7-25 9:01:5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2年7月2日,法国戛纳除了电影节,海滩的天体浴场也是一道风景。(来源:CFP) 李红笛/制图 裸浴

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裸浴治理之争:文化认知决定法律规制模式



裸浴治理之争:文化认知决定法律规制模式

  2014-7-25 9:01:5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2年7月2日,法国戛纳除了电影节,海滩的天体浴场也是一道风景。(来源:CFP)

  

 

  李红笛/制图

  裸浴,管还是不管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炎炎夏日,白色的沙滩上有一些赤身裸体的人,或者在悠闲地晒太阳,或者在海水中嬉戏。但对于旁观者而言,每个人心中的感受可能都不一样,有主张禁止的,也有主张个性自由的。

  今年2月份,海南三亚就因禁止裸体浴引发巨大争议。当地公安局组织边防、特警、辖区派出所到大东海海滩张贴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向裸泳、裸晒者进行规劝。如果不听劝阻,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裸浴这个话题其实并不新鲜。裸浴通常也被称之为“天体浴”,一般而言是指那些在特定区域裸露身体来享受阳光、海水或者温泉的行为。这里的特定区域一般是指公共场地,诸如沙滩、温泉、公园等区域。在中国,一直以来并没有专门针对此类行为的法律,人们对该不该有裸浴的权利莫衷一是。

  当挺裸派极力主张西方国家对裸浴的开放立场时,往往忽略了地球上并不仅仅有“西方国家”的存在,世界各国对于裸浴的态度也并非铁板一块,比如对身体裸露持拒绝态度的伊斯兰国家。就算是同一个国家内部,对于身体裸露的态度也大不相同。比如日本对海滩上的裸浴持禁止立场,但是在公共温泉中却允许裸浴,甚至是允许男女混浴。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裸浴的态度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也形成各具特色的裸浴文化。在此基础上,法律对“裸”的规制也处在一个光谱中的不同位置。

  光谱一端的“禁裸”派

  在光谱的一端是严厉“禁裸”派,主要是中东伊斯兰国家,这些国家要求男性的服装至少要覆盖肚脐以下膝盖以上的部分。对于女性,则要求遮盖除了脸和手之外的其他部分,包括头发,并禁止穿着暴露身材线条的透明或者紧身的衣服。

  今年5月份,科威特颁布法令,禁止游客在游泳池、酒店、海滩等公共场合穿比基尼等裸露服装,这条法令由科威特国民大会委员会通过。若游客在科威特海滩穿着比基尼,并且露出乳沟,那将面临监禁一年的处罚。随后,卡塔尔也出台相关法令,其官方表示,游客在公开场合,不得暴露出腿部,并附上相关图片解释应如何穿着。

  这些日常穿着都有严格限制的国家,更不可能对海滩上的裸浴行为听之任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也对海滩裸浴持反对态度,比如韩国和日本。

  韩国并没有裸泳传统,崇尚美白的韩国人还很注意防晒,因此很多韩国人在海滩游泳时都穿着包裹严实的泳衣。20l3年韩国东部的江原道省考虑开放首个裸体海滩,以便吸引外国游客,但是这个计划尚未实施,就遭到当地民众的强烈抗议,这个计划也不了了之。

  在海滩裸浴问题上,日本是一个比较奇特的国家。在那里,裸露身体并不算“有伤风化”,在很多祭祀或者公共温泉中经常能看到裸体现象,但是对沙滩裸浴却有截然不同的态度。

  据世界最大的在线旅游公司艾派迪(Expedia)调查,在世界2l个国家中,日本人利用休假去海滨、进行海水浴的比例都是最小的。在被问及“在海滩时是否有过裸泳体验”时,l5%的德国人表示肯定,而日本仅有l%,世界倒数第一。因为在日本,无论是游泳还是日光浴,都必须穿泳衣。

  光谱另一端的“全裸”派

  将裸体上升到一种权利的程度,只有东德(民主德国)实现过。东德是前苏联东欧集团中政治上最保守的国家,但就是在东德,裸体主义却大行其道。一些海滩、湖滨、河畔和森林公园每到假日就熙熙攘攘,到处是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他们游泳、晒太阳、打沙滩排球、开派对,或者就捧着一本书消闲。根据柏林东德博物馆提供的材料,大约五分之四的东德人实践过裸体主义。

  虽然东德的法律禁止这种裸体运动,但是令而不行,禁而不止,后来就听之任之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裸体主义是东德人唯一的自由权利,所以他们会如此坚持不懈。这样蔚为奇观的裸体景象,连他们的西德同胞都难以忍受。

  根据路透社报道,德国统一l5年来,由于来自前西德的旅游者对裸体日光浴的反对,裸浴人群逐渐被赶出了主要的海滩。原东德地区的居民科奇说:“西方游客破坏了这里的气氛,现在的紧张状况十分不幸,西方游客如此狭隘真是耻辱。”

  时至今日,完全承认在公共海滩上裸浴的国家非常之少,大部分国家对于海滩裸浴的态度是在光谱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光谱中间的“限裸”派

  裸浴在一些文化中被理解为是一种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不过依然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会引起视觉和道德上的“不安”和“羞耻”。

  为了平衡不同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很多国家的法律在允许裸浴的同时也进行了适当的限制,这种限制取决于多重因素。

  在大部分“限裸”国家,并不存在全国性的统一法律来对裸浴进行规定,而是将其划归为地方事务,由地方政府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决定。即使有反对裸浴者,也只能去说服地方政府改变立场。结果就是,一个国家之内某些地区裸浴海滩火爆异常,而某些地区的海滩却禁止裸浴。

  很多国家的法律对裸浴的区域进行了区分处理。世界上著名的裸体沙滩有加拿大的沉船沙滩、澳大利亚的少女海滩等。其中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少女海滩”,是持续至今的该州5个法定裸体浴场中历史最久的一个,于l976年被授予合法地位。虽然l993年该州议会通过了严格限制裸露的《地方政府法》,导致海滩一度被关闭,但海滩所在的胡拉勒自治市市政厅又投票通过了新的法规,再次赋予其合法地位。

  在法律允许的天体浴场,裸浴并不是问题,反而身穿泳衣的人会被视为异类。澳大利亚的很多海滩会在专门的区域开辟出特定区域作为天体浴场,附近会设定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要求进入的人必须裸体。美国甚至在一些天体浴场进行收费,来避免一些抱着猎奇心理的人干扰天体浴的正常进行。

  其次,除合法天体浴场之外,在公共海滩上裸浴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澳大利亚昆士兰州2005年《简易治罪法》第4条第9款规定“个人在公共场所不得故意暴露他或她的生殖器,除非其具有合理的理由”,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南澳大利亚州《简易治罪法》中的“妨害风化”条文规定:公共场合/位于公共场所能见处,蓄意且淫秽下流地暴露生殖器官、为冒犯或侮辱他人暴露生殖器官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在一般的公共海边裸浴会被视为违法,但是也都规定了例外条款。诸如有的人在海边裸晒是为了治病,那么这可能成为免予处罚的理由。

  再次,即使有的人在公共海滩高调地裸浴也并不一定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构成“妨害风化”的罪名也必须具有主观上的“蓄意”,还要有特定冒犯对象,并且两者之间密不可分。这种“蓄意”可以通过多种外在的行为进行判断,诸如在沙滩上做出淫秽下流的动作,甚至进行性行为。因为这种行为表明主体并非在享受大自然,而是在故意地冒犯他人,所以欧美国家在公共海滩上严禁性行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只是背部朝天地全裸晒太阳,以免暴露自己的生殖器触犯法律。

  l998年l0月l8日,有6人因在夏威夷马卡勒哈沙滩公园中裸体被起诉,当地法官判决此6人“妨害风化”,但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此判决。最高法院认为,按普通法精神和包括夏威夷在内的诸州惯例,除了暴露者的主观故意以外,还需要有被冒犯的特定对象,来来往往的、不特定的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冒犯对象。

  法律的执行还和整个国家和地区对裸浴的容忍度密切相关。所以很多地方奉行一种类似于“不告不理”的原则,在美国被称之为“卡希尔政策”。美国加州行政法典第l4条第4322款规定:国家公园、海滩等处,除特定授权地域外,不准有人裸露阴部、肛门部的任何部分和任何女性乳晕以下的胸部。但当地警方向公众表示,鉴于加州l972年已有法庭判例裁定单纯的海滩裸晒不属于妨害风化,所以只有在接到公民私人对裸露者投诉时才会执行禁止裸晒的规定。通常最可能投诉的公民也是最不愿去较僻静海滩的人,所以即使少有法定裸体海滩,愿意裸晒的人只要去较僻静海滩就很少被警察骚扰。

  裸浴背后的理念

  裸浴的法律规制模式的产生与发展和两个方面的因素具有直接的关联。

  一方面在于裸浴或者说天体浴文化在欧美等国家的兴起与流行。这种文化奠基于两种互相影响的认知,一种是公民个人对身体的自由支配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天体主义理念中对人回归自然和享受自然的鼓励。天体主义指的是以个人、家庭或社交裸体主义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文化运动与政治运动,即“裸体主义”。是“一种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活方式,透过社交裸体来表现,而且其特征在于不同意见的人们的自我尊重,以及对于环境的自我尊重”。天体主义包含了反战、环保、自然主义等理念。这两种认知都鼓励人们从集体或者社会中解放出来,让个体的人与整个大自然和谐相处,追求从身体到思想上的自我释放。

  另一个原因在于个人自由与权利在社会中的界限取决于不同的限制标准,采用不同的标准才会形成不同的裸浴限制模式。我们经常听到,“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这个法谚隐含着限制个人自由与权利的“伤害原则”,即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实现必须不能伤害到其他人。但是社会中某些行为可能并没有引起伤害,却会被人认为应当运用法律去规制,因而“冒犯原则”应运产生,它主张冒犯行为必须是明知可能被人看到并会使人极度羞耻、惊恐或者公然的淫荡和放肆行为。

  归根结底,公共场合裸与不裸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种社会文化问题,人们对此问题的认知和容忍程度将会决定我们选择哪种法律规制模式。

日期:2014-7-25 9:01:55 |

法制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