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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读懂毛姆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7
摘要:法静亦水 冲动而激起的情欲 这个男人是个有趣的人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年1月25日-1965年12月16日)英国小说家、戏剧家,生于律师家庭。父母早死,由伯父接回英国抚养。原来学医,后转而致力写作。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基调超
法静亦水 冲动而激起的情欲 这个男人是个有趣的人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年1月25日-1965年12月16日)英国小说家、戏剧家,生于律师家庭。父母早死,由伯父接回英国抚养。原来学医,后转而致力写作。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基调超然,带讽刺和怜悯意味,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著名的有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短篇小说集《叶的震颤》、《卡苏里那树》、《阿金》等。毛姆属于现实主义作家,但是小说当中有部分自然主义特征。例如重视环境描写,以及反映中下层人民。 多少人因为一部《月亮与六便士》将毛姆奉为描写人性的刁钻大师,身边喜欢他的人屈指不可数,我是因为一部电影《面纱》而开始产生了解他的兴趣,直到了解到这个作家其人不觉兴味更浓几分。 在高山仰止的主流文学界,毛姆算不上与艾米莉勃朗特,狄更斯,亨利詹姆斯齐名的经典作家,但他精明果决,纸醉金迷的文风与生活做派为他的小说作品开辟出了一座异彩纷呈,不容小觑的暧昧迷离花园。 他是不羞赧于承认自己为着金钱而写作的,其实这也并非无法饶恕的丑事,为五斗米折腰的文人太多了,只是难得有几个人写得像他那么好。所以我常说他的气质里有几分张爱玲的味道,不是文字,而是生活态度,那种骄矜的自恋,那种临水照影的孤芳自赏,那种不与世俗同仇敌忾的孤勇和胆气。 张爱玲都说,她要比林语堂还气派,她要穿令人惊艳的衣裳,要早早得出名。 你看网上充斥着的毛姆的照片,无一不流露出一种我见青山多妩媚,谅青山见我都不如的冷傲。 也许因为自小成长环境的坎坷跌宕,加上他本人身体的残疾,所以隐藏的自卑与缺乏安全感更要通过极端的孤傲与自尊去粉饰,久而久之面具即是自己原原本本面庞。 世上多的是巧合,而更巧合的是,他们都成为了知名作家,并且不厌其烦地在作品当中将人性揭露展示地纤细而赤裸,血肉皆淋漓。 真正读到毛姆的作品,起源于一本叫做《情迷佛罗伦萨》的小说。 《情迷佛罗伦萨》,一个混杂着浪漫情欲与隐隐危机感的名字,而佛罗伦萨又是欧洲首屈一指风光秀丽的小城,在这样的地方,发生什么仿佛都不会觉得天方夜谭。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仿佛都是如影随形的戏剧性。 毛姆的这一篇小说颇有几分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希区柯克侦探小说“美人加犯罪”的味道,但也只是取其几点神似而已。 然而一以贯之的是他喜欢玩味的异国情调。要么是印度,要么是中国,要么是南美洲的某个小岛,要么是欧洲小城。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酷爱旅行的人。 小说由四个爱情片段,以及一桩谋杀案架构而成,虽然四段故事参差交错,但情节逻辑分明,基本呈单线性发展,有助于一气呵成读完。毛姆喜欢操控的也许不是怎样巧妙的“写”故事,而是故事本身,是故事里的人,是不同人的人性,这是他喜欢眯着眼睛打量和玩味的兴趣点。 小说女主角是一个美艳而端庄,优雅而矜持的年轻寡妇。经历过一段让她爱恨交织的婚姻。她不顾一切地嫁给了她心目中神圣的爱情,结果越来越发现那个男人人性里的藏污纳垢。他酗酒,发疯,脾气暴躁,殴打妻子,在外面风流快活,种种是非让她心力交瘁。一方面,她忍不住内心的怨恨,未尝没有想过解脱,而另一方面,她又经不起他平静时候的脆弱挽留。她对他,始终是狠不下心的。 在这样的尴尬相持之下,她终于等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是以男人的车祸身亡作为代价。她没有特别的兴奋,更没有要死要活的悲伤,她只是孤身来到佛罗伦萨开始她的旅途时光。 在这段故事里,玛丽启发我们,或者说毛姆告诉我们,单纯地为着爱情而结婚,也不一定皆大欢喜,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恋爱时的天雷勾地火,温柔加热情背后是不是潜藏着不为人知的,或者被你主观屏蔽掉的人性丑恶。 第二段故事,是玛丽和她的“老好人”埃德加。《呼啸山庄》里也有一个温柔的,住在画眉田庄里的老好人埃德加。 这个男人瘦削挺拔,领导气质非凡,严谨认真,而且事业有成,积蓄颇丰,虽然他已经是五十几岁的老男人,但是有那么些优点做铺垫,这点小瑕疵仿佛也不值一提。毕竟,更多的男人,除了年轻,一无是处。 何况,他眼睁睁看着她长大,是最值得亲爱的人,是能够让她获得无限安稳感觉的人,这样的男人适合落叶归根,当一颗心厌倦了漂泊,这样的男人是不可能更牢靠的海岸。 她就要下定决心答应他的求婚了,虽然她知道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即使有,也是他单方面的,但是她能够获得安全感,何况他将要远赴印度任孟加拉总督,不是所有女人都有机会做总督夫人,是不是一项殊荣毋庸讳言,更何况,她有机会离开这座城市,这座让她产生梦魇的城市,他的存在就是她从容脱身的合理借口,予取予求,皆大欢喜。 她以为一切差不多水到渠成了,所以心怀期盼地等待他的归来。她还以为即使自己为着心安告诉他自己背负的一件无法摆脱的“凶杀案”,他也会矢志不渝的,毕竟,他追求和等待了她这么多年。 然而她忽视了一个问题,当爱情和名誉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保守传统,视声名如性命的英国绅士会做出怎样的决定,昭然若揭。 如果她不做又一个“天真善良”的苔丝,或许他们已经携手开始一段浪漫的旅途。然而她偏偏太自信,或者说她偏偏太诚实。她终究说出了真相。 他们对坐着,内心有各自的计较。他还是愿意娶她的,他不能流露出心虚和胆怯,尊严是比性命更重要的,这就是英国老派绅士。不过他耍了心机,他说他放弃了荣升孟加拉总督,甚至印度副王的机会。他也许承受不了那样高强度高标准的职位。他只想在一座城市安安稳稳定居下来,享受后半生短暂悠闲的富足时光,反正他还是有钱的。 她敏感地嗅闻到了变质的味道。她何尝不了解眼前的这个“自私”的男人呢?因为她自己也是自私的。她何尝不明白眼前的男人的“自尊”呢?他不愿意有朝一日真相大白的时候被人指手画脚,说他娶了一个灵魂有污点的女人。因为她自己也是自尊的。所以她从容坚决地拒绝了他的“求婚”。 她能够责怪眼前的这个男人吗?也许吧,但也不能那么苛刻,因为她何尝不也是“自私”的,她并非不是瞩目于他的加官晋爵会给她的人生带来的新鲜机遇。他们的“爱情”,天生畸形,因为根本就没有相得益彰的爱情。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不可能是无条件的,也不能是永远伟大而纯净的,因为归根结底,每个人都是怀着私心的。你在算计着他,他也在算计着你。 玛丽,或者说毛姆,通过这一段故事告诉我们,为着名利而委身的婚姻也并不能轻易得偿所愿,因为有朝一日,名利的光环没有了,就等于釜底抽薪,那一点不担保天长地久的基础,终有轰然倒塌的一天。 第三段故事,也是最致命的。那是她在饭店遇到的一个蹩脚落魄的小提琴家。她出于慷慨大方给了他一张一百里拉的钞票,使他念念不忘。 后来他们在夜色深沉,风光佳美的佛罗伦萨街上相遇。她出于一时心动,邀请他回家做客。她给他做晚餐,并且和他共舞,也许是夜色太美丽,她忽然情不自禁,他们度过了春宵苦短的一夜,她清醒地抽离,而他还兀自沉迷不醒。 因为他长这么大没见过这样一个美丽,而又富裕的女人,他长这么大没受到这样殷勤和甜蜜地接待,而此刻那个与他缠绵过一夜的女人却冷淡非常地企图撕破他的梦境。他无法接受这样上天入地的际遇的残忍转换。 他差一点就幻想自己能够摆脱不名一文,流浪街头的命运,可以凭借这个有财有貌的女人青云直上,结果竟是一场黄粱美梦。 他以死相逼,而她不为所动。他果真扣动了扳机,像维特,像《布达佩斯之恋》里的年轻钢琴师,他付出了年纪轻轻的生命。 而她不得不面对自己是一个“间接杀人犯”的事实,她将提心吊胆,一生有愧。她还必须处置他的尸体。她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像《道连格雷的画像》里的美少年。他们都不得不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付出代价。 她不过是在某一个瞬间,受了情欲的撩拨,而丧失了理智,屈从了情欲威力的控制。而他不过是受到了富贵春梦的诱惑,而行差踏错,而走了一条极端的路。 毛姆通过这个故事,也许是想说,因为一时冲动而激起的情欲,自然是美丽的,但也难以预见它的危险性,而且这种危险性,可能是致命的。一个人如果沉醉于过分不切实际的美梦,终于是得不偿失。 第四段故事,也许是最长久的一段。那是与玛丽有难同当的,替她“毁尸灭迹”的男人劳利。当初,从饭店出来,他冲动之下,也是某种花花公子的惯性作用力的引导之下,他向她求婚,但是她果断地拒绝了,而且竭力表现出一副石头女神般的清冷高傲。 但是在关键时刻,她居然发觉,整座佛罗伦萨城,她能够求得一臂之力的,居然只有这一个男人。而他也确实够气魄够胆量,从头到尾,严丝合缝,一气呵成。 他是一个物质条件并非多么出众的男人,还有着被人闲言碎语猜测讽刺的风流名声。但是当他和她共度患难,当她拒绝了埃德加的求婚之后,他再来向她求婚,她只好答应了。 为什么?第一,这个男人是个有趣的人。他拒绝死水般平淡的生活,他喜欢刺激,并且敢于追求,他是一个散发着危险魅力,和生存活力的男人,他懂得与女人周旋交际,说话做事是一等一的风流,一等一的叫人心痒,总而言之,他是一个懂得女人心的男人。而且,他仿佛是一个拥有许多未知优点的人,只是等着她一点一点去发掘。他说他不是喜欢将自己的全部都展览在橱窗里的人。整部小说里,只有他们的对话让人感觉有恋爱的销魂感觉。那种浑身上下乐在其中,丝丝颤抖的不自在,幸福微醺的不自在。王小波说,人的一辈子这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照这样说,劳利就是一个有趣的人了。 和他在一起,她至少不会整日整日的无聊,虽然他或许不会多么忠诚,但她自知自己是美丽的,谁知道会不会成为他的浪子终结者?和他在一起,她不会觉得尴尬,乏味,和勉强,刻意伪装。他们彼此仿佛心知肚明的,就像《飘》里的巴特勒和斯嘉丽。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经历了同样的风波,这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也是一件会带来灾难的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心知肚明,如果两个人分道扬镳,谁心里也不会百分百放心,但是他们两个人如果结合,那么就像一个坚不可摧的阵营,因为彼此拿捏着对方的把柄,这是最强的黏合剂。 虽然她对他没有爱情,但至少也没有厌恶。就像她说的,在山野抛尸的那一节,他们为了掩饰真相,给路过的人制造障眼法,在车上抱着亲吻的时候,她内心不是没有感觉的。所以这样的利益纠葛,又刚刚好有那么一些心动,何况此时此刻,在她身边的,统共也就这么一个可触可感,实实在在,能够托付的人,她仿佛再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所以,通过这个故事,毛姆也许是想表明,人世间,没有任何不存在利益关系的结合。没有某种利益的捆绑,两个人的关系不可能牢靠和长久。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种相互利用,只是方式和程度的不同。想通了这一节,就会省掉许多磕磕绊绊的麻烦。即便是爱情,也无法幸免,而往往越因为是爱情,其利益关系反而更加错综复杂而不可或缺。 纯洁而剔透的爱情,这世间想必是没有,如果有,那也没有见到过。就好比是凤凰,美则美矣,只好当作是传说。 毛姆对人性的揭露和探究,在这部小说里获得了淋漓地展现。虽然这部小说不是没有瑕疵的,在我看来,比如劳利第二次去抛尸现场扔手枪的情节,我便觉得是作家的“失策”,当然,他为了制造自杀真相是情有可原,但是,仔细想想,如果是自杀,何必跑到这么远的深山密林里,另外,即使是自杀,那手枪也只可能是在尸体身旁,扔到溪水里所为何故呢? 形容它是爱情小说仿佛有点没有底气,虽然最终劳利和玛丽几番波折以后终于“同病相爱”,那居然令人意料之外地心生温暖,因为他的一句,怎么办,你现在也只有我了。反而叫人忽视了那个遗弃在山野之中的可怜兮兮的灵魂。 形容它是悬疑小说又没有多少推理和侦探的情节,不过是有一丝气氛而已。索性称它是一部探究人性的奇情小说罢了。 读懂了毛姆,你就读懂了人性。lpzzr 于 2017/4/16 19:23:5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文化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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