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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的价值_古风听竹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勇思谨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5
摘要:这些天,大江南北广受寒潮侵袭,但由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却因人声鼎沸而赢得了大热。 当然,与很多影视作品一俟公映就能“热卖”的原因大同小异,或剧组阵容豪华无比,或制作成本令人咋舌,或宣传营销不遗余力……,票房号召力基本不靠作品本

这些天,大江南北广受寒潮侵袭,但由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却因人声鼎沸而赢得了大热。

当然,与很多影视作品一俟公映就能“热卖”的原因大同小异,或剧组阵容豪华无比,或制作成本令人咋舌,或宣传营销不遗余力……,票房号召力基本不靠作品本身富有多少艺术含量和思想成色,真正能称得上经典的更是少之甚少。尽管如此,看上去似乎喜欢挑三拣四的观众们却总不长记性,依然会抱着期待兴冲冲前去捧场,再带着失望败泱泱回来骂娘。爱了之后骂,骂了之后再爱,乐此不疲。

《我不是潘金莲》终于也没能逃脱“人气就是票房”这一怪圈。一个百媚丛生的范冰冰,再加上一个如雷贯耳的冯小刚,即使不想拥趸们去帮助捞钱赚钱都难,何况影片在正式公映之前,冯小刚们早已做足了戏外工夫,吊足了观众胃口,使观众们花钱买了后悔都心甘情愿。在《我不是潘金莲》正式公映之后,尽管娱媒连篇累牍地渲染这部片子已连续获得“深夜满场”,而且好评如潮,但与此同时质疑是不是“包场空座”的“幽灵场”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甚至不乏有人直言“该片戏剧冲突虚假生硬,有夸张离奇的成份,创作人员既不够懂法律,也不了解信访,还不够深入生活”那样的差评。

其实,人们大可不必对某一部片子那么较真,因为《我不是潘金莲》只不过是电影加工厂大批量产出的其中之一产品而已。既然是“艺术作品”,就得有一点“虚假生硬”、“夸张离奇”的成分,剧情太“接地气”、太“真实”就不能称之为“艺术”,观众太“较真”、太“挑剔”就是不懂得欣赏“艺术”的表现。想想也是,如果一部《我不是潘金莲》就让人那么悲观,那么从此以后我们就不妨靠自娱自乐过日子得了。试问,有哪一部影视作品不是创作者“呕心沥血”的杰作?有多少影视作品能成为影响无数代人思想和灵魂的不朽之作?除了以票房保证盈利性外又有几个导演和演员在乎作品的真实性、思想性、艺术性?究竟是好莱坞还是耀莱?

所谓“瑕不掩瑜”,与充斥荧屏的许许多多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相比,《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影片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至少,只有冯小刚能把刘震云的《严肃》玩成“第三种幽默”,只有刘震云能通过李雪莲的上访把法院院长和县长一举拖下马,并使观众们从一场意淫式“反腐”中获得快感。是的,影片中所展示出来的那些俯拾皆是的“瑕”,只有真正懂法律的观众才看得出创作人员“不够懂法律”,只有真正了解信访的观众才体会得到创作人员“不了解信访”,只有真正深入生活的观众才能感受到创作人员“不够深入生活”。

我们无论如何都必须接受这样一个现实:在影视界从来不缺一夜爆红的名星、声名显赫的大腕,而唯独缺少大笔如椽的大家、德艺双馨的大师。否则,每年大批量产出的这么多影视作品,其恒久价值就不是一味地靠赢得几亿票房收入来体现,而是靠真实性、思想性、艺术性征服受众来实现了。

责任编辑:勇思谨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