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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跟随智者前行 | 张思之先生九秩华诞庆贺文章之三十八 _律师文摘(4)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律师文摘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5
摘要:七、贵阳小河案、陈宝成案、贾//敬龙案 2012年1月,贵州黎/庆/洪等57位被告,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32项罪名一案发回重审,周/泽、杨/金/柱、朱明勇、陈/有/西、斯伟江、张磊、王耀刚、杨学林、钟颖等

李轩:跟随智者前行 | 张思之先生九秩华诞庆贺文章之三十八 - lvshiwenzhai@126 - 律师文摘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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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贵阳小河案、陈宝成案、贾//敬龙案

  2012年1月,贵州黎/庆/洪等57位被告,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32项罪名一案发回重审,周/泽、杨/金/柱、朱明勇、陈/有/西、斯伟江、张磊、王耀刚、杨学林、钟颖等88位律师先后出庭为被告方辩护,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复旦大学谢佑平教授亦以兼职律师身份参与其中。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从春节前审理到7月初,断续进行了26天,根据法庭审理的进度,预计至少还将审理二三十天。该案影响甚大,但由于贵阳公安司法机关表现强势,辩方律师依法“死磕”,控辩双方形成胶着之势,已经成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前中国当时刑事司法领域发生的一起最为重大的法治事件。同时,该案还涉及当前全国争议很多的打黑的法律边界问题、民营企业依法保护的问题、刑事诉讼中的一些具体程序规则问题、律师依法执业权利问题和如何准确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兼顾,实现社会根本和谐稳定的问题,引起了全国律师界、法学界、企业界和有关领导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为协助一线出庭律师准确把握法律关,合法得当地行使辩护权,经在贵阳出庭的主要被告的辩护律师和其他出庭律师研究,周/泽、陈/有/西等人电话和我商议,决定邀请并组建贵阳黎庆洪案法律专家顾问团、律师观察团。顾问团由法学界权威专家组成,观察团由著名执业律师组成。其职能是指导和协助一线出庭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职能,配合出庭律师团开展辩护和研究,提供法律建议,阐述本案法理,召开专题研讨,向媒介发表准确得当的咨询和表态意见。顾问团专家不到现场,观察团律师将择机赴法庭现场旁听观摩。

   决定作出之后,我们分头一一征求各位法学专家和著名律师的意见。此前我已多次向江平、张思之二老汇报过此案的进展,请求二老领衔组成黎庆洪案法律专家顾问团,他们欣然同意。张老还特别叮嘱要注意辩方内部团结,注意策略和方法,避免授人以柄,陷害律师。贺/卫/方、田文昌、赵长青、殷爱荪、张千帆、童之伟、孙笑侠、范忠信、徐昕等知名学者和律师也欣然加盟。许兰亭、迟夙生、陈光武、吴革、张青松 、李肖霖、郭建梅、魏汝久、李金星、杨名跨、刘志强、段万金、王兴、曾维昶、张颖等知名律师则作为第一批成员组成律师观察团(实际参与观察团的律师不限于前述人员)对本案辩护予以关注和声援。7月4日,各网站陆续发布两团成立公告,社会反响较为热烈。

  黎/庆/洪案法律专家顾问团、律师观察团成立之后,一直高度关注案情进展和辩护律师处境的田文昌律师提议在京都所举行一次专家论证会。7月12日,张老、江老等在京顾问团成员悉数到场。会后京都所整理出一份会议纪要,由我分别呈送二老过目,江老表示原则同意,张老则进行了字斟句酌的推敲,并最后定名为《关于黎案现状的五点声明》,主旨如下:一、程序乃司法之规尺,违反程序必然危及司法公正;二、证据乃审判之基础,非法证据难以指控犯罪事实;三、司法乃国家之公器,公权滥用必成冤狱温床;四、民意乃执政之根基,逆违民意则必离散民心;五、当世乃法治之天下,依法治国必为大势所趋。全文气势浩然,强调“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践行法治方略还是因袭人治余孽将决定中国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命运,也是考验执政者政治智慧的试金石。渝黔比邻,殷鉴不远。就如重庆李/庄案一样,贵阳黎/庆/洪案必将成为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道标杆;究竟是以公正审判的楷模还是枉法裁判的恶例载入法治史册,社会公众正拭目以待”,呼吁有关方面及有关人员审时度势、择善而从,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全文以“法治潮流,浩浩汤汤;逆之者亡,顺之者昌”收尾,可谓掷地有声。现在捧读,仍有荡气回肠之感。时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杂志主编、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童之伟教授甚至受顾问团全体成员委托前往贵阳探望辩护律师团,带去了江老、张老的关切和问候,令律师们备感鼓舞。黎案最终虽然仍以黑社会定罪,但所有辩方参与者都认为,该案的辩护过程凝聚了中国法学界和律师界的勇气和智慧,展示了中国刑辩律师的力量,在将来的司法史上必将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值得一提的是,黎案进行中,辩护律师不仅面临官方的强大压力(个别律师甚至有随时被抓的风险),而且内部一度还出现争功诿过的倾向。在《律师文摘》主办的一次沙龙中,张老曾经充分肯定了在贵阳案中辩护律师的表现,称赞他们“群星灿烂”并且“互相照耀”。听闻内讧传言,张老不免痛心疾首,多次谈及律师界要以团结为上,“抱团取暖”。2012年8月3日,我在法律出版社举行的王工律师《我要发言》新书发布会上,作了题为《弘扬批评理性,整合法律界健康力量》的演讲,主要就是想阐释和发挥张老、江老等法界前辈所提倡的宽容精神,冀望律师界能够和而不同,共渡时艰。

  其后,2014年杨玉圣、孙国栋等发起为山东青岛陈宝成案声援,2016年张耀杰、魏汝久等发起为河北石家庄贾/敬/龙死刑复核案呼吁,张老都毫不犹豫地领衔签名,或成或败,义无反顾,均属可圈可点的法界壮举。


  所谓白驹过隙,转瞬又是十年。正如张老十年前的答谢感言,我们“尚未气馁,并不沮丧,也不会怨天尤人”;我们“会在苦斗中找到机缘,共庆登临绝佳境界的步步胜利”!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

  欣逢张老九秩华诞,散记片段如上,为先生寿!


* 李轩: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责任编辑:律师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