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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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病毒携带患者的错误诊断 应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对病毒携带患者的错误诊断 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判例
案情 原告系患者谢某的直系亲属。患者谢某于2016年1月31日因发热、乏力到被告某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处就诊,被告的门诊医师对其进行体查,体察结果为38.8℃,诊断为:1、发热因查,上呼吸道感染;2、糖尿病。并根据病因对其进行静脉注射的治疗。2016年2月1日、2月2日,谢某再次到被告处就诊,被告的医师对其进行与之前相同的常规检查及注射治疗。2016年2月3日患者谢某仍觉身体不适,原告将谢某送往市级医院救治,市级医院的医师对其拍照观察后,下达病危通知书,称谢某已很难救活。2016年2月4日患者谢某因抢救无效在市级医院死亡,后经检查谢某为H7N9患者。原告认为被告某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对谢某的最初的诊断及用药存在过错,导致谢某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死亡,故诉请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另被告尚未能提供谢某的就诊病历,亦未申请对患者谢某进行鉴定,被告某乡镇中心卫生院与用医的医生之间订立了聘用合同。 分歧 本案主要争议的焦点是医院对H7N9病毒携带患者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医院不存在过错,不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患者谢某为H7N9病毒携带者,H7N9病毒潜伏在人体中,人体的表现症状同感冒、发烧极为类似,难以被发现。且日常生活中H7N9患者甚少,在发病人群中所占比例不多,医院医师按常规思路对患者进行了常规的检查,确诊后对其进行相应的治疗,已尽其相应的治疗义务。 第二种意见认为,医院存在一定过错,负次要责任。禽流感患者的发病行为虽与感冒发烧相似,但仍不尽相同,医院未尽到相应的注意、观察义务。又因被告医院系某镇上的中心卫生院,医疗条件较为简陋,且H7N9病毒在县级医院也难以发现,需送往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才能得以检测。故医院虽存在一定过错,但负次要责任即可。 第三种意见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错,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