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2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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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公司法改革: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学术会议
2018年4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第六届“中国商事法的结构模式与制度创新论坛”——“公司法改革: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陈甦研究员首先对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谈及公司法改革问题时,他强调“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公司法的变革是由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制度环境所决定的,需要充分分析市场经济发展和商事法治建设的客观实践需求。首先,从我国公司法发展历程来看,在不同阶段公司法的立法和修订均承载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也受制于当时的社会信用环境。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发展,社会信用机制也在逐步发生调整,商事交易的“再熟人化”特征渐趋明显,在此基础上必须考虑公司信用基础的根本性变化并适当调整公司法的制度构成;其次,对于公司法改革的讨论必须立基于我国私法整体体系之下,必须充分检讨公司法与民法总则、证券法、婚姻法等法律的结构关系,深入反思公司法改革可能产生的法体系效应并在制度建构上进行协同化处理;最后,公司法实证研究有待改进与加强,只有在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才能更有底气反思公司法的制度重构,学界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对既有公司法的规范进行全面评估。 本次会议共分为四个主题单元进行研讨。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周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