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司法考试资料有偿下载“九天考资网”史彦洋被判三年
2012年至今,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三处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91件695人,依法提起公诉248件546人。4月25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多起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经典案例。
被告人史彦洋2006年成立了"九天考资网",主要从事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网络培训、课件辅导等相关事宜。2009年开始,史彦洋先后雇佣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将北京方圆众和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的视频、音频课件上传至"九天考资网",通过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收取一定费用,向会员提供有偿下载,非法经营额共计58万余元。经审查郑州市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将史彦洋依法提起公诉,2012年12月25日,被告人史彦洋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此案是利用互联网平台,针对司法考试考生,受众面广泛,通过发展会员点击下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典型案件,本案的成功办理在网络领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裁判文书详情: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2)郑知刑初字第7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史彦洋,别名于洋,男,1974年12月15日出生。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11年11月2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经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年12月30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崔现成,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郑检刑诉(2012)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史彦洋侵犯著作权罪于2012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凌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史彦洋及辩护人崔现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