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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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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对高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3
摘要:2016年7月15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高金

2016年7月15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高金健、李海皎寻衅滋事一案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0日,宜良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金健有期徒刑一年;李海皎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