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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敬海和李学伟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6
摘要: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敬海和李学伟批准逮捕。经查实,2012年2月份...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敬海和李学伟批准逮捕。

    经查实,2012年2月份,时任贵港市南风化肥厂副厂长的犯罪嫌疑人谭敬海私自决定建设一条暗管,将该厂内的有毒污水排出厂外,污染土壤,涉嫌污染环境罪。另经查实,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谭敬海、李学伟在负责该厂污水处理的过程中,违反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通过雨水排放口向厂外非法排放有毒的污染物。经检测,在南风化肥厂雨水排放口水样监测结果中总砷含量5.84mg∕L,重金属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18.4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