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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检察院立案监督涉嫌贩卖毒品罪的魏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2
摘要:巨野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涉嫌贩卖毒品罪的魏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近日,巨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立案监督的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被巨野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魏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1月5日被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后我院在审查张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时,发现魏某某尚有遗漏犯罪未经处罚。我院经对魏某某涉案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数量较大,其本人虽不认罪,但现有其他证据足以认定其涉嫌贩卖毒品罪,经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巨野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