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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汤晓平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8
摘要:日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原副处长汤晓平(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日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原副处长汤晓平(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汤晓平在担任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总工办负责人、副主任(主持工作)、规划财务处副处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贴息)项目形式审查委员会成员期间,利用经办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并为相关人员在审批相关环保项目专项资金补助以及项目验收、资金下拨等事项中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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