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宣讲法律 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4月3日上午,新密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被告人孙某某和张某某因驾驶严重超员载客的客运车辆,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危险驾驶罪而依次走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庭审的特殊之处在于,旁听席上有100余名旁听人员,他们是新密市各个客运公司的专职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受新密市人民法院、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由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专程参加案件的庭审。
庭审中,独任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孙某某驾驶非运营小型客车,在新密市某镇违规擅自从事接送学生业务,早晚接送该镇某小学学生上学、回家,以每名学生每天人民币5元接送费作为报酬。2017年10月9日孙某某驾驶该车接送学生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1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客100%以上。被告人张某某驾驶营运中型客车,2017年10月6日由新密市某镇出发沿途拉载旅客向新密市城区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客80%以上。庭审中,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相关证据、量刑意见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罚。独任法官在庭审最后当庭宣判,对二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宣判后,本案承办法官向参加旁听的客运司机进行了释法宣讲,重点强调:特大交通事故中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占比大,安全风险高,事故发生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并极易引起广泛强烈的社会反应。尤其是乘载中小学生的客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既会对涉事的未成年人造成巨大伤害,也将给这些家庭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行驶已被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一旦违反,驾驶司机将受到刑罚的严惩,得不偿失。在本次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严格依法认定,把握相关刑罚标准,从严从快处理。也希望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