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律师到江湖律师,中国律师各阶层的分析
一、红顶律师
这是一部分依靠政府背景和资源发展、壮大起来的律师群体,他们或者有政府和国家权力部门的工作经历、背景,在律师从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过程中,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借助政府资源和背景、左右逢源,吃足、吃够、吃好国有企业这块唐僧肉,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涌现的“红顶商人”这块“猪头肉”。他们始终是权力集团、利益集团及至知识集团的铁三角中,扮演着一个“红丝带”的角度,并因此获得巨额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不论在行业的舞台和社会的大舞台上,可以一展雄风。他们是律师大舞台上的主要或明星演员,全国各地律师协会主要职务及几届律师论坛的主要演员大都由这部分人担任,也是一群传统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也是最缺乏社会公德的一群人,他们的一切都是为了拿回家,而不是拿出来。当然这是中国人共性的问题,在于中华传统文化缺乏公共空间的公德性(详见《余秋雨:中华文化的三个“不喜欢”和三个“不在乎”》),只是在既得利益者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用老子的《道德经》来形容他们的表演,真可谓是恰如其分。让他们来指导、管理全国的律师,行业中没有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状况就已经是万幸了。
二、学者型律师
这是一部分依靠专业或学术资源背景成长发尽其所有起来的律师群体,有的本身就是在专业和学术领域的功成名就者,在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都有其同门师兄弟姐妹、或徒子徒孙,依靠这些资源背景,他们也能在法律服务市场上捞一把是一把,慕名而来也不乏其人。
这部分人最大的不足缺乏社会实践,对社会现实缺乏全面的认识,面对具体的案件是专业上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中的功利主义相结合。简单的或者只需要他们卖卖面子的法律业务或案件还能凑合,如果遇上复杂的(水很深的)案件或事务,他们也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也就会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