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网约车APP出行平台交通事故案件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APP出行平台不断推广普及,使用手机APP约车出行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方式之一,各APP出行平台业务量迅速增长,在展现“互联网+出行”新业态发展优势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对网约车的监管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但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仍引发来自不同方面的质疑声音,相关问题尚未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比如出行安全问题, APP出行平台下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失由谁承担,保险能否理赔,注册司机与实际司机不一致的,责任如何承担等诸多问题,仍然存在多种不同观点。
本文对我院审理的涉APP出行平台交通事故案件的基本情况、典型问题、处理原则等进行了分析、研讨,希冀对推动“互联网+”背景下的安全文明出行有所助益。
一、APP出行平台的业务类型及涉诉案件概况
1、APP出行平台的业务类型
虽然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界定了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涵义,但实际上APP出行平台公司开展的业务类型并非只有非巡游式出租汽车服务一种,以国内某知名出行平台为例,其APP平台中的业务类型包括:出租车、代驾、快车、专车、顺风车、巴士班车、试驾等多种类型,而且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模式,平台公司所采取的计价方式不同、抽取费用的比例不同、派单抢单方式不同,具体的经营模式也不尽相同。
据了解,平台公司会根据对人员及车辆的不同管理模式,在代驾、快车、专车等业务中采取自由注册式、劳务派遣式、集约租赁式等多种经营模式。自由注册式是指由注册司机直接与平台公司建立联系,通过APP平台提交资料,经平台审核后成为平台注册司机,双方之间没有任何限制性约定。劳务派遣式是指由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与司机签订劳务合同或服务合同,然后派遣到另一家公司从事代驾业务,平台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