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22

作者: 法学学习

地方债务置换风险分配的理论检讨与法治化改造

地方债务置换风险分配的理论检讨与法治化改造

法学论文
【内容摘要】 地方债务置换被视为财政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但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不足的困境。以金融手段化解财政风险是地方债务置换的制度运作逻辑,这一风险分配逻辑是财政风险金融化惯性思维的产物,存在深刻的路径依赖背景。地方债务置换并非理性设计的产物,而是应急性的阶段性选择,应当通过确认地方财政自主权并保持央行独立性、塑造地方债务置换的市场化品格与调适政府经济行为、引入风险责任并建构地方债务治理问责机制等方式推进地方债务置换风险分配的法治化变革。 【关键词】 地方债务置换 风险分配 财政风险 金融风险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明确作为金融工作的三大任务,强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预示着从严监管、防范风险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金融业发展的主旋律。在诱致金融风险的诸多要素中,居高不下的地方政府债务无疑是“头号杀手”,而2015年推出并延续至今的地方债务置换则是促使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的关键肇因。本文试厘清地方债务置换的意义与构造,检视地方债务置换的正当性困境,反思地方债务置换风险分配的制度逻辑,并尝试推进地方债务置换风险分配的法治化改革。 一、地方债务置换的意义、构造与正当性质疑 (一)地方债务置换的现实意义与制度构造机理 近年来,世界上的很多发达国家正陷入一场貌似无休止的债务危机,从美国的“财政悬崖”到欧洲的债务危机,莫不如此。特别是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导致失业率居高不下,复苏遥遥无期,紧缩政策没有实现降低债务的目标,货币政策也未能撬动经济发展,早期负债过多所引发的灾难性后果终于集中性爆发。[1]中国当下面临的政府债务压力丝毫不亚于美欧等发达国家,只不过这种压力更多
张守文:改革开放与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变迁

张守文:改革开放与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变迁

法学人物
  【编者按】 从1978年到201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走过四十年的历程。四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经济落后、法制薄弱的国家,逐渐发展成为经济快速增长、法制健全完善的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此际,回顾和总结四十年来中国法治发展的经验,展望和研究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课题,对于凝聚我国法治共识,促成我国法学理论争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制度自信、法治文化自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本刊特设“改革开放四十年与中国法治发展”专栏,邀请中国法学界相关学科的知名专家、学者撰文,从立法与学科研究的视角展示四十年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成就,以飨读者。 【内容摘要】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分别引发了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其中经济法的制度变迁尤其值得关注。基于“改革开放—制度变迁—经济法”的分析框架,从分配关系和涉外关系调整的视角,可以发现我国的经济改革带来了从“分配—产权型”转为“产权—分配型”的制度变革,形成了从“以政策为主”向“以法律为主”、从“短期促进”向“短期促进与长期保障相融合”的制度变迁;同时,经济法在推进对外开放、融入更多国际通例的过程中,其所调整的涉外经济管理关系也渐变为涉外经济调制关系。经济法制度的成长与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密不可分,只有不断融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并在政策性与法定性、确定性与变易性、统一性与分散性的平衡中实现自身的健康成长,经济法才能在制度变迁中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 改革开放 制度变迁 经济法 法治 一、背景与问题 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引发了经济社会的“大转型”,以及大规模的制度变迁。[1]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新时期,总结既往变革的经验和教训,探讨相关制度的完善路径,并由此不断提升
宝马男持刀砍骑车男反被杀!属于正当防卫?

宝马男持刀砍骑车男反被杀!属于正当防卫?

司法前沿
案件回顾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舆论圈哗然。 据媒体报道,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根据视频显示,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中一名男子下车对电动车车主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又到车中拿出砍刀砍电动车车主。未曾想,宝马车车主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电动车车主抢先一步捡起砍刀,反过来砍向宝马车车主,最终宝马车车主不幸身亡。 讨论焦点:宝马男实施的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终止 有人说电动车主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人说电动车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小编梳理发现后,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宝马车主在刀被夺走之后转身跑回车里时,他实施的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终止? 观点: 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 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保民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从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同时,周保民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 很多人认为宝马车主已经返回,不法侵害结束了。想不明白电动车主为什么还要再追他再砍他?这也是有人认为电动车主防卫过当的理由。但是吴立伟认为车主是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首先,根据视频中所曝光的内容来看,在口角发生后,宝马车主回到车里拿出砍刀对电动车主进行砍杀,此时电动车主的生命
未注册登记的主体能否构成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未注册登记的主体能否构成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判例
案情 2017年初,李某分3次向时任负责采煤沉陷区平基工程的某镇镇长刘某贿赂现金共16万元,李某送钱给刘某除感谢通过其协调获得了平场工程的承建,还希望某镇政府有工程时可得到关照。后某镇采煤沉陷区受损农房综合治理项目被重庆市某公司中标,李某通过刘某与某公司的万某协调,签订了承包花园C区地块平场工程劳务的合同。 重庆市某区工商分局从所在地法院转交的刘某受贿案件资料发现李某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后立案,并作出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认为其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不是经营者,其属个人行为,且并未以销售或购买商品为目的,不构成商业贿赂。故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分歧 对未注册登记的主体能否构成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形成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不是经营者不构成商业贿赂,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因为个人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责任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商业贿赂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通过法院对刘某案生效判决书认定,李某向刘某行贿,不仅是以个人名义行贿,而且也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故不应按商业贿赂定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商业贿赂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因为对经营者的理解应从实际参与市场活动角度界定,不能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作为认定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不能局限于须以销售或购买商品为目的,再则对于李某的行为,若因其未注册登记但从事了符合商业贿赂行为其他特征的行为却不予规范,亦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目的。故李某的行为仍然可定性为商
美国“科罗拉多州蛋糕案”同性恋自由VS宗教信仰自由做出裁决

美国“科罗拉多州蛋糕案”同性恋自由VS宗教信仰自由做出裁决

国际司法
同性恋自由与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该如何平衡?美国最高法院日前对“科罗拉多州蛋糕案”作出裁决,结束了一起长达五年的法律诉讼。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昨日做出裁决,认为糕点师杰克•菲利普斯(Jack Phillips)有权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向同性恋伴侣戴维•马林斯(Dave Mullins)和查理•克雷格(Charlie Craig)提供婚庆蛋糕服务。 这一事件始于2012年,同性伴侣马林斯和克雷格请菲利普斯为他们的婚礼制作一个蛋糕,但被他以宗教信仰为由回绝了。菲利普斯是基督教徒,他表示,他不能用他的技能传达出支持同性恋的信息,这与他的宗教信仰相左。 格雷格和姆林斯认为菲利普斯的拒绝是对他们的羞辱,随后便向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裁定,菲利普斯的做法违反了该州的反歧视法。 科罗拉多州上诉法院裁定,菲利普斯的言论自由权没有受到侵犯。法院指出,在菲利普斯拒绝他们之前,这对伴侣没有讨论过蛋糕的设计。法院还说,见到蛋糕的人不会明白菲利普斯在传达什么,他在其他场合对同性恋仍然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之后,州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菲利普斯在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基督教法律组织“捍卫自由联盟”的帮助下,在2016年7月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并最终胜诉。
2018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事)例发布

2018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事)例发布

案例判例
目  录 1. 坚决依法核准追诉 严惩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2. 挂牌督办重大拐卖儿童犯罪 护航被拐卖儿童顺利回家 3. 依法提出抗诉 准确认定网络猥亵儿童犯罪 4. 依法惩治利用儿童犯罪 督促异地职能部门落实监护职责 5. 结合办案强化监督 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隐患 6. 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 促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落到实处 7. 依法打击遗弃留守儿童犯罪 督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8. 横向联动 跨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 9.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及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10. 构建春蕾安全员机制 为困境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之伞 典型案(事)例一 坚决依法核准追诉 严惩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一、基本案情 1996年刘某在河南新密市一路边,拦路强奸放学路过的8岁女童郭某,并致女童窒息死亡。事后,刘某将女童掩埋并潜逃。数日后,女童尸体被发现。此案多年未侦破。2013年,公安机关从被害人体内提取的生物检材中发现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2017年3月,公安机关将在新疆隐姓埋名打工的刘某抓获归案。本案虽已超过追诉时效,但考虑刘某的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且犯罪行为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至今没有消除,河南省检察机关按程序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核准追诉刘某。2018年1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典型意义 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一般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依法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除此案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依法核准追诉了康某故意杀人案、汪某抢劫案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利的案件。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秉持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
《执行在路上》大型普法栏目正式开播

《执行在路上》大型普法栏目正式开播

司法前沿
“执行难,难在哪里?执行不能又是什么?碰到老赖该怎麽办?法院如何惩治老赖?听节目,学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在这里……”5月25日,由郑州都市广播汽车912、映象网、郑州高新区法院联合推出的“执行背后的故事”,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在路上》正式开播。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文政,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文涛,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林峰,映象网总编辑刘克军,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FM91.2常务副总监林夕出席开播仪式。 据了解,今后每周五12点30分《执行在路上》都会邀请一线干警、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和专家走进直播间普法说执行,普及“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正能量。 “今年是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解决执行难得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的,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可以解决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文涛说。 自2016年以来,郑州高新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机制创新和改革力度,严格按照“一性两化”工作路径、“四个基本”工作目标,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完善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开制度,采用“电视播老赖、微信传老赖、弹窗逼老赖、公告促老赖”等多种形式,加大曝光力度。 “执行在路上,锁定汽车912,浏览映象网”。据悉,河南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映象网“大护法”栏目也在近期正式上线。“大护法”栏目的上线运行是新型主流网络媒体服务各级政府开展执行工作的新方式。 映象网“大护法”栏目将与各个执法单位一起,共同探索创新惩治“老赖”的长效机制,通过映象网的全媒体平台,向全国发布老赖信息,让老赖无处藏身,让老赖彻底无处躲藏。
“老赖”欠债百万“哭穷”数百箱高档酒现原形

“老赖”欠债百万“哭穷”数百箱高档酒现原形

司法前沿
“法官,我真没钱,不信你们随便查,我的厂早就倒闭了,我欠了一屁股债,穷的叮当响,确实没钱还原告了!”面对着执行法官,被执行人王某一再哭穷,反复表示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了,言辞间尽显“真挚和感伤”。但是,此刻的他绝对没想到,没过多久,他的“精彩表演”就被自己的高档酒“照出了原形”。 王某在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先后五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40万元,后其仅偿还原告借款30万元,下欠110万拒不偿还,被诉至新密法院。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次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而王某面对执行法官,更是再三哭穷表示自己已无偿还能力,案件一度陷入了困境。 最近随着新密法院铺天盖地的宣传执行攻势,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和失信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视台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密集曝光。执行法官得到举报线索,称王某在市区某仓库内存放有大量高端白酒。在得知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传唤王某到庭核实。刚开始,王某对此矢口否认。这时,法官明确告知他,如果经法院查实,其存在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情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见状,只得乖乖地向法官承认其在新密市区某仓库确实存放有多箱白酒,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该仓库,一打开仓库门,大家就看到一箱箱白酒整整齐齐地摆满了整个仓库,经现场初步清点,数量足有700余箱,且均属中高档品牌,具有较高价值。执行法官遂立即对该批白酒进行了查封。下一步,新密法院将依法对该批白酒进行评估拍卖处置,及早实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近年来,新密法院在司法拍卖工作中,不断创新,拓展拍品种类,除传统的房产、车辆外,对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和黄金、珠宝、玉器等高档物品也纳入拍卖范围,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实现。同时,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理解并
最高法:因红色经典产生报酬纠纷案 不得判令停演

最高法:因红色经典产生报酬纠纷案 不得判令停演

司法前沿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涉及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规范传播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保护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过程中诞生了大量的红色经典,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烈士,他们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儿女的杰出代表,其所承载的精神价值,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依法保护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的必然要求,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依法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要正确处理好保护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之间的关系,尊重历史,尊重经典,崇尚英雄烈士。通过审判工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坚定“四个自信”,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通知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好使用红色经典作品报酬纠纷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在侵权认定、报酬计算和判令停止行为时,应当秉承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权利的原则,坚持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利益衡平。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对因使用红色经典作品产生的报酬纠纷案件,不得判令红色经典作品停止表演或者演出。在确定红色经典作品报酬时
95后女主播获刑背后的网络直播底线及法律问题

95后女主播获刑背后的网络直播底线及法律问题

司法前沿
2016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咋舌。三名95后女孩、31段不堪入目的淫秽视频、4万余人的“拥趸”……为了使自己成为“网红”,网名“雪梨枪”的网络女主播林某伙同他人录制淫秽视频吸引人气,并借此牟利。绵竹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林某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那么女主播获刑背后的法律责任又有哪些呢?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年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的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签约模式,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签订了劳动合同,主播为该平台服务,平台则向其支付一定劳动报酬。在这种雇佣关系下适用劳动法。如果主播出现了侵权等违法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等规定,作为雇主的直播平台,应就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合伙分成模式,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签署,或者口头达成松散型的协议,双方约定分成比例。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的标准,网络主播的“自由度”和“打赏获益”特性决定了,其与直播平台之间只是契约关系。在这种模式下,就不能按照劳动雇佣关系来约束主播行为,而应依合同法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