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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检察改革对司法警察的新要求(2)

摘要:在目前条件下,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工作需要,由一名或者若干检察官(其中有一名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一定数量的司法警察组成一个办案组。检察官承担决策层面任务,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层面任务,

  在目前条件下,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工作需要,由一名或者若干检察官(其中有一名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一定数量的司法警察组成一个办案组。检察官承担决策层面任务,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层面任务,在检察官指挥下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从而将检察职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进行适度分离。

  为确保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防止滥用职权,还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建立及时通知制度。司法警察对侦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通知检察官,以便检察官及时进行引导。二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检察官和司法警察之间既协作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侦查小组成员的职责、成员之间分工,并将各自权责制度化,用以约束、规范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