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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律检关系(2)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8
摘要:律师也要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一是依法辩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就要把法律作为认定案件性质和犯罪有无、轻重的标准,选择正确的辩护突破

  律师也要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一是依法辩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就要把法律作为认定案件性质和犯罪有无、轻重的标准,选择正确的辩护突破口。注意防止对案件事实凭空假设,无端怀疑;防止以当事人的立场为立场,以当事人的意见为依据;防止离开事实、法律,开口就是无罪辩护。二是有效辩护———要认真看案卷、看证据、研究法律,提出有根有据的辩护意见,这样才会赢得法官、检察官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肯定和尊重。不能把功夫下在拉关系、托人情上。三是理性、平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要尊重法官、检察官,遵守法庭秩序,不搞人身攻击。检察官和律师是法庭上的对手,双方应该信奉一条共同的职业道德:尊重对手,理性、平和发表意见,用语规范,表达准确,重在摆事实、讲道理。切忌断章取义、夸大其词、讽刺挖苦、冷嘲热讽、谩骂攻击,避免把对抗变为对立,交锋变为交恶。双方既要比拼专业水平、专业技巧和专业能力,也要比拼良好的人文修养、道德素质和职业伦理水平。

  检察官和律师都要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检察官和律师都要正确处理相互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规范相互交往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纪律,共守法律道德底线,勤勉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秉持正义,以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社会尊重。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