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食品安全治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强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合作,推进理论与实践的沟通、对话。中心与国家食药总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食药局、福建省食药局、河南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等许多实践部门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建立实践基地。 第三,食品安全治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扩展国际视野,兼收并蓄,广为吸收人类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成功经验,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治理新秩序的建构。 第四,食品安全治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雄厚的学科实力和研究基础作为支撑。近年来,中心不断打破学科壁垒,逐步实现法学学科整合、人文社会学科内部各学科整合、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整合,在跨学科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