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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破解案多人少难题(2)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2
摘要:一是合理调配人员和案件,推进审判资源配置改革。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性、综合性事务中脱离出来,确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实行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

  一是合理调配人员和案件,推进审判资源配置改革。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性、综合性事务中脱离出来,确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实行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制度,按一定比例规定院庭长的年度基本办案任务,体现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所具有的较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探索在中级法院辖区内,通过借调或挂职形式,统一调配法官,或者通过类型案件集中管辖、指定管辖方式,调配司法资源,促进辖区内不同基层法院人员、案件配比基本均衡。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辅助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意识,保障审判流程畅通无阻。

  二是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减少内部办案环节。构建权责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必要保障,是提高法官办案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推进方案,落实合议庭设置、办案放权、办案监督、司法责任等关键性工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案件审批制度,规定院庭长原则上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将审判权落实到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进一步减少办案环节,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坚持简单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心审,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广州法院在立案部门设立速裁组,对简单的一、二审案件进行快审快结。在2013年底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2014年10月正式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平均用时仅7天,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在程序简化的同时,推行要素式民事裁判文书,简化裁判文书制作,节省法官办案时间。

  四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倒逼司法公正高效。司法公开,既能带动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提升,又能为民众在接受司法服务时带来便利和透明,进而增加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广州中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工作目标,以“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标准,重点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推进网络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不断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诉讼电子文书查阅平台、网上立案平台、电子邮件送达平台、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系统,利用开通广州审务通(APP)和广州法院微信服务号等措施,使公众突破时间、地域限制,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手机进行互动操作,查询所需内容,办理司法业务,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大大节约了法官处理来电来信的时间。

  五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审执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促进法官有效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也是解决人手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广州中院近年来推进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开发运用,先后建成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电子邮件送达系统、办公OA及移动办公系统、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20多个软件系统,还建设了60个数字法庭系统、4个远程提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硬件平台。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对内则将信息化管理手段引入审判执行管理,依托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反映案件及其审理过程情况的各类信息,便捷、高效、智能地提取生成出的统计数据,并最终实现自动采集,即时生成。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移送等工作流程环节全部统一网上管理。全面推行全市大集中式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与执行查控系统,并将该系统与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执行信息共享。

  六是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流程管理,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有效控制,强化对审限的预警提示和刚性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杜绝隐性超审限。科学预测收案趋势和结案情况,制定年度规划,适时调整,联合政工部门,加强人员和案件的调配,根据案件收结存情况,督促各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掌握办案节奏。 整合资源,开展集约送达、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依法简化简单案件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等环节,减少重复劳动,节省办案时间。

  七是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对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至关重要。近年来,广州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引导法官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金融审判、劳动争议审判、交通事故审判等专业审判庭和“城中村”改造纠纷等专业合议庭,开展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举办“穗法学堂”,邀请资深法官或知名学者授课,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官职业心理调适,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抗压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缓解法官的精神压力,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完善落实绩效考核措施以及各项保障机制,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进入法官员额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八是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及时补充办案力量。审结一起普通案件,通常会涉及60多个工作环节,其中半数以上可由辅助人员完成。广州中院审判辅助人员少,法官从事大量的辅助性工作。只有配置相应的辅助人员,才能让法官回归裁判权核心,专注于“审”与“判”。为此,广州中院建立配备充足、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激励有序的高效能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及与法官的合理配置比例(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1名法官至少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确立了增补调配机制,以充分满足办案需求。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促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了司法效率。2014年以来,广州中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长21%。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