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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好监督制约审判权的笼子(2)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30
摘要:当然,对于司法人员既要严肃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也要理直气壮地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让法官履职无后顾之忧。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审判行为外,

  当然,对于司法人员既要严肃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也要理直气壮地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让法官履职无后顾之忧。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审判行为外,法官依法履职的行为不得暂停或者终止;对遭受不实举报、错误追责的补偿救济机制;强调对侵犯法官人格尊严、藐视法庭权威、侵害法官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及时依法惩治。

  司法责任制就是高悬于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堪称监督制约审判权的笼子。惟有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兑现司法公正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