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进社区的政策实施思考 警力进社区,不仅是在北京市,在全国已经由来已久。平安建设理念无可厚非,群众是否真得了个贴心人,公安部门管理体制真的创新了么。在我看来,民警进学校,进工厂,包括小区在地方早已不新鲜。驻工厂多是派出所或是交警支队利用企业所在地办公。而在城市郊区或是乡镇间,此情况不乏见。在单个民警,协警进单位的的情况下实施的果往往是累死好人,懒人悠闲,真正跟老百姓打成一片的的有两种人,一是没事瞎转悠穷唠天的,仗的是亲和力,处成了酒桌上都没外人,二是处处给老百姓干实事的,解决纠纷的。总体上看,整天戴着,不出门,有事就来的不在少数。这种模式下,也只有两种工作方式,要么忙死,要么闲死。 问题出在哪,或许想到了社区民警的角色定位,监督问题。其实,好比市场准入把好关,产权清晰是第一位一样。社区民进的权力边界在哪,民警自己都模糊,都不自信,老百姓更是糊涂。闲人政治,一览包办,老百姓就这么认为,你职能不清我不管,反正有事就得找你。民警一般也不会推辞,无论是水龙头坏了,两口子吵架,抑或忘带钥匙,等等都会找民警。因为在人民看来,角色使命当是为民服务的。 这样一来,民警的尴尬境地就产生了,我到底该干什么。人民调解部门干的,保安干的,居委会干的,这是我的事么?实则我国机构体制运行机制的鲜明写照,这么多部门,政府部门一大堆,私利的非私立的也有,想弄清自己干什么,想协调确实困难。这一直是国务院机构整合的难点所在,权责利的配置曲线变化一直起伏不定。这一情况的短期变革不现实,一政府勇气信心不够,二是都是批评家的时代说都没好办法,三是既得利益格局难以撼动,四是政治制度为主的变革时机尚未成熟。 回到社区民警,怎麽办。问题说难也不难。立足实际,别老想着一步到位就行。服务政府的理念不是一步到位的,把十年以后的事弄到今天岂不可笑。在我看来,从两个层面考虑。首先,民警进社区不现实,也不必要。其一,民警办的事完全可以由居委会,保安,调解部门等完成。其二,即使遇到违法犯罪的案件,还是要到派出所解决的。社区民警的协调工作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完成。其三,基层警力农村严重不足。看看地方一个上万的村有没有派出所。其四,民警协警来了住哪,吃喝拉撒都是钱,住的小区不扰民么,单独盖个宿舍?居委会腾出屋子?这钱花的就值么?其五,你解决纠纷当事人信任你么?年轻人的说话份量和威信都是问题,实际上取得当事人的信任的,多是德高望重的耄度吧。 既然决定试点,先不要什么角色定位,为定位论,球定的空门,臭脚也能给你掀天上去。因为在社区民众看来,任何一个服务部门都得接招,只要遇到困难了,重要的是,不管哪个机构接招,先不想自己该干什么,都必须先得回应百姓的呼声。而他们之间的职能分工,怎么掐架,再让协调机制调去吧----- 本文著作权 受法律保护 请合法合理使用 标明出处 This paper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please indicate the source,using legally and reasonably. 潘佳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