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人常道:人生如戏。42岁的刘磊今年就切切实实感受了一把人生路上的跌宕起伏、峰回路转,而这一切,都源于他不久前的一次荒唐行径。
故事还要从一起离婚案说起。
2016年9月2日,家住来集镇的张红来到新密法院,要求与丈夫刘磊诉讼离婚,她的理由是丈夫无事生非、酗酒闹事。而主审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却注意到张红提起刘磊行为不端,疑惑之下,法官询问了当事人,才知道案中有案。 原来,现年42岁的刘磊与妻子张红在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后,2008年登记结婚并于次年诞生了他们的爱情结晶,婚后夫妻生活甜蜜、家庭和谐。二人原本都有固定的工作,但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刘磊在工作中脚踝受伤以致六级伤残,此后无法干重活,刘磊就开始跟人学做小吃生意。为此,张红为丈夫透支信用卡5万余元开办了一家小吃店,但由于经营小吃店没有赚到钱,刘磊在重重压力之下,也开始和妻子因为家务琐事产生矛盾。 2016年7月1日凌晨3点刘磊又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便骑摩托车到外面转悠,连日的不顺心不仅让他产生了自我怀疑的心态,也让他不敢确定与妻子的感情是否还一如当初。当他走到新密市苟堂街田某的馍店时,发现店内放着一部白色手机,他心中突如其来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因为偷东西被抓,是不是就能检验一下妻子对我的关心?想法不过一瞬,他便顺手牵羊将手机拿走去了网吧。一个多小时后,刘磊就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 面对离婚诉讼庭审中妻子对自己不端行为的举证,刘磊辩称其当时因为心情非常不好,而且喝了点酒,结果不知怎么就做出那样的荒唐行为。主审高法官对刘磊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刘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磊与张红婚后感情基础较好且育有一子,近几年来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事务才产生矛盾。只要二人能相互理解、相互宽容,以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不准张红与刘磊离婚。刘磊收到判决后,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寻找正确的方式和妻子进行沟通,不再做荒唐事。 这么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中案就这样划上了句号,但它带给人们的警示——关于婚姻中到底如何处理双方关系的思考永远不会停止……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通讯员 赵梦梅 高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