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有效提升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能力,2016年10月以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上级公安交管机关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集中清理3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有效提升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能力,2016年10月以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上级公安交管机关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集中清理3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他们对存在30次以上交通违法车辆,运用多种形式在告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同时,公开曝光631辆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并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工作漏洞。他们在对本地登记的3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机动车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的基础上,依法通知、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其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同时,通过《鹤壁日报》、官方“双微”平台等媒介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罚。2016年10月以来,他们对豫F06861、豫FUL999等100次以上违法的59辆、豫F52165、豫F11699等50-100次违法的206辆、豫F62075、豫F59626等30-50次违法的366辆,共计631辆机动车公开曝光,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将3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清零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交警大队。落实专人跟踪,逐车分解责任,确保处罚率达到100%,清零率达到100%。 在工作中,他们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集中清理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宣传提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环境。同时,加强路面管控,严查30次以上重点违法车辆。针对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执法服务站和路面执勤民警加大查处力度。督促车辆及时清理交通违法,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重点车辆,一律进行查扣,该处罚的处罚,该报废的报废。督促车主或驾驶员及时处理违法,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重大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更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 郑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