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网站合作

旗下栏目: 网站合作 聚焦特稿 原创独家

鹤壁交警积极推进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08
摘要:2016年3月以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8个月来,共发放救助相关抢救费用11
核心提示:2016年3月以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8个月来,共发放救助相关抢救费用11.98万元。

鹤壁交警积极推进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

资料图

为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作用和服务群众,2016年3月以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8个月来,他们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应救尽救”,注重打好救助“第一张牌”,对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的4起案件,及时发出垫付通知书,发放救助相关抢救费用11.98万元,较好地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救助基金政策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社会救助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他们明确支队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教导员刘海军任负责人,在浚县、淇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九州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分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并明确一名副大队长为救助基金联络员,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同时,他们充分利用贴近基层、身处一线的优势,积极开展救助基金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救助基金政策,让受害人能够受惠于政策,让政府的民生工程根植于民心。他们还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严密工作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对于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的受害人,及时发出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打出启动救助基金的“第一张牌”。

2016年3月31日晚21许,在鹤壁市山城区某小区大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侯某被撞伤,肇事车逃逸。接警后,正在执勤的李警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受伤的侯某送往鹤煤总医院救治。经过调查核实,判定出受害人符合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之一——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李警官于4月1日分别向中原农险鹤壁市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站和鹤煤总医院发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通知书”。鹤壁市服务站接到申请之后,及时前往受害人侯某救治所在的医院进行伤情调查、核实事故情况,并向主治医生讲解道路救助基金政策、申请流程。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解释,医院同意在伤者欠费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治疗。

4月初抢救工作结束后,鹤煤总医院向鹤壁市服务站提出垫付抢救费用的申请。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后,将相关单证、资料录入基金管理系统,提交至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经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审核、审批后,将垫付款25000元打入鹤煤总医院账户。这是鹤壁市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站成立以来鹤壁市第一笔垫付成功的案例。

2016年5月4日晚20时许,受害人王某在鹤壁市山城区春雷路卫星街路口骑自行车与对向驾驶摩托车的孙某相撞,造成王某脑挫裂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发生事故后,摩托车驾驶人孙某报警,并与当日执勤的刘警官将受害人送往鹤煤总医院进行抢救。鹤壁市服务站工作人员在接到交警发出的垫付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前往鹤煤总医院进行伤情调查、核实事故情况,并向主治医生讲解道路救助基金政策、申请流程。王某系山东籍在鹤务工人员,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后续抢救费用,在工作人员细心细致的解释下,医院同意对王某开通绿色通道。抢救工作结束后,医院向鹤壁市服务站发出垫付抢救费用的申请,经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审核后,救助基金成功为王某垫付13335.56元的抢救费用。由于送往医院抢救及时,王某成功脱离了生命危险,王某及其亲属对道路救助基金的帮助表示十分感谢。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开展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职能部门执法为民的社会责任,使部分应当得到救助的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进步。(通讯员 汪春 郭美芳)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