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文峰区永明路办事处汪家店村原村委会主任苏建华受贿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被当地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搜索郑州8月11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文峰区永明路办事处汪家店村原村委会主任苏建华受贿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苏建华在担任汪家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425000元,构成受贿行为;收受他人礼金、消费卡114000元,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文峰区纪委给予苏建华开除党籍处分。 2.林州市任村镇赵所村党支部书记范建生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问题。范建生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西气东输占地补偿款3257.2元,侵占村民水费5882.2元,侵占承包费5000元。林州市纪委给予范建生留党察看处分。 3.安阳县韩陵镇任西目村支部委员常书照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上级奖补任西目村“一事一议”打井项目资金51328元,其中兑付群众32000元,报税4490.94元,常书照挪用剩余的专项资金14838元。安阳县韩陵镇纪委给予常书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庄镇任西崇固村支部副书记张志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4年,在任西崇固村“一事一议”修建农田水利地埋线和钢渣路过程中,该村党支部虚报工程量,套取上级奖补资金108162元,未纳入村集体账目,张志强做为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庄镇纪委给予张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