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新乡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其中,延津县胙城乡原党委书记杨喜军因下属多人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杨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搜索郑州8月8日讯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新乡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1.延津县胙城乡原党委书记杨喜军因下属多人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杨喜军任职胙城乡党委书记期间,2010年至2013年,该乡西小庄村多名村干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国家良种补贴2万余元。2010年10月至2015年8月,该乡民政所工作人员未履行核查职责,致使西小庄村4名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待遇。2013年1月至3月,西小庄村“两委”违规收取宅基地款3.6万元。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在县人社局对享受养老保险人员年审过程中,西小庄村村干部瞒报两名村民已去世情况,致使去世村民家属冒领养老保险金3798元等。2016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杨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辉县市城管局原局长冯海生、原党委书记杨真林因单位违规录用人员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8月,在未经集体研究和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冯海生、杨真林以照顾辉县市城管局职工子弟名义违规录用12名人员。2011年5月,该局违规借用某保洁服务部经理一辆奇瑞轿车长期使用,并于2013年7月违规向该保洁服务部支付5万元购买该轿车。该局招待费开支不规范,2013年支付大额食品、烟酒36.3万余元。此外,该局还存在违规以环境卫生费名义支付节日慰问、节假日补贴费用,违规在非政府定点单位采购等问题。2016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冯海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牧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霜因下属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被问责。2015年中秋节期间,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封丙军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有关规定和该局车辆在局机关院内封停要求,擅自将该局车辆驶停至市第二干休所。在区司法局节前向区纪委报告封存车辆时,吴霜在知晓情况下,瞒报此车辆;在市纪委对封停情况进行检查时,吴霜隐瞒此车辆未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封存情况。2016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吴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凤泉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桂田因违规采购等问题被问责。李桂田分管医院药品采购期间,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医院违反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通过标下采购方式采购药品332批次,金额600余万元。另外,2013年至2015年,李桂田利用节假日多次收取多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所送购物卡。2016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违反廉洁纪律,李桂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