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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被警察抢相机 警察呵斥:再不走以妨碍公务拘留你(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3
摘要:“民警带人抢夺记者相机,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如果造成相机损坏或人身伤害,民警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表示。(稿件综合北京晨报、大河报报道)

在14:31分,连续报警的记者接到了一个电话,是百文眼镜城保卫处一名自称毛姓的男子打来的,说要归还相机。而当记者欲问自己报警的手机号咋到了他手里时,对方匆忙挂断电话。随后,毛姓男子将记者相机拿出来,并归还。当记者称要抢相机的南阳路分局警察出面道歉时,毛姓男子说:“你们别找民警的事了,是我抢了你们的相机!”对男子的说法,记者予以否认。记者发现现场所拍照片已被删除。

“民警带人抢夺记者相机,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如果造成相机损坏或人身伤害,民警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表示。(稿件综合北京晨报、大河报报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