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5日下午,河南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李巨峰(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据悉,李巨峰去年4月任新乡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中国搜索郑州5月5日讯 今日(5月5日)下午,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李巨峰(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其履历显示,李巨峰1962年出生,河南温县人,自1983年8月信阳农业学校毕业后,一直在新乡任职。从新乡市农业局科员做起,至1999年晋升为新乡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年1月,李巨峰任凤泉区委常委、副书记、凤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同年8月,被调任原阳县委常委、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之后数年,历任新乡市平原新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原阳县委副书记、原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15年4月,李被任命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今年(2016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纪委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巨峰简历: 李巨峰,男,汉族,河南温县人,1962年12月出生,1985年4月入党。现任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1980.09—1983.08 信阳农业学校专科班畜牧兽医系畜牧兽医专业学习; 1983.08—1990.01 新乡市农业局、市农委科员; 1990.01—1995.10 新乡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农企科长; 1995.10—1999.03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农业科长; 1999.03—2003.01 新乡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3.01—2006.04 新乡市红旗区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 2006.04—2009.01 新乡市凤泉区委常委、副书记、凤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9.01—2009.08 原阳县委常委、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 2009.08—2010.01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原阳县委副书记、原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10.01—2010.03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原阳县委副书记、原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0.03—2015.04 新乡平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原阳县委副书记、原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原阳县县委书记。 2015.04— 至今任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