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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公布一周年:海外追逃追赃彰显中国行动力(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1
摘要: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其余人员也有消息

除了这26人外,“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上其余74人也并非音讯全无。杨秀珠、程慕阳、闫永明、王清伟、贺俭、李文革等人的名字就曾被媒体提及。

2015年7月,媒体报道,程慕阳在加拿大难民署驳回其难民身份申请后,向温尼伯法院提起司法复核案胜诉,其难民申请被发回难民署重新考虑和决定。这意味着其仍可在较长时间内继续留在加拿大。

同年10月5日,杨秀珠在美国纽约移民法庭受审。当日庭审内容包括杨秀珠申请政治庇护和反酷刑保护,两项都没有结果。当月稍晚些时候,对于杨秀珠的近况,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表示,浙江警方积极配合,但“并没有更多信息公布”。

闫永明在2008年已获得新西兰身份。2016年2月,据新西兰《先驱报》报道,2014年8月,新西兰警方在反洗钱行动中查获约4000万美元的资产,据称为闫永明所有。但闫永明否认任何指控,声称自己的财产来源合法。

此外,境外媒体还陆续发现在加拿大生活的李文革、贺俭、王清伟,以及隐居澳大利亚的胡玉兴等人。他们有的在华人超市当过销售员,有的在经营一家农场,有的被曝在当地拥有价值65万澳元的住宅。

国际合作难题待解

近年来,中国与美国等国的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海外追逃追赃不断取得突破。杨进军从美国被强制遣返就是一典型案件。

2015年9月18日,中美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将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强制遣返回中国。这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

杨进军是原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2001年12月因涉嫌贪污逃往美国。他是号称“中国第一女贪官”杨秀珠的胞弟。

“杨进军被强制遣返,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进展,为双方下一步该领域合作打下重要基础。”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这表明中国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协助。

中国正不断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合作。不过应客观看到,由于尚未与美国、加拿大等外逃主要目的国缔结引渡条约,海外追逃还面临诸多困难。

与当初赖昌星遣返案如出一辙,遣返程慕阳也变得扑朔迷离。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指出,程慕阳虽然不是加拿大公民,却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跟赖昌星相比,遣返程慕阳的难度更大。

“可以探索并寻求运用个案引渡的方式,从加拿大引渡程慕阳。”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陈雷建议,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加拿大引渡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通过“特定协议”的方式,就程慕阳案开展个案引渡合作,积极探索我国贪官外逃突出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引渡合作经验和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指出,对于外逃的腐败分子,在追逃时同样应坚持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劝返多管齐下的方针。对于那些在逃匿地已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外逃人员,应注重查找其采用作假、欺诈手段获取移民身份以及通过洗钱手段向当地转移资产的证据,使得当地主管机关能够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吊销其合法居留身份,追缴其赖以生存和对抗引渡或遣返的非法经济资源,创造将其遣返或引渡回国的条件。

国际追逃网越织越密

为什么大多数 “红通”嫌犯选择往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逃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中国与这些国家尚未缔结引渡条约。

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追逃只能通过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等方式来实现。因此,一直以来,西方国家既是追逃追赃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不过,近年来,中国通过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反腐败合作,在各个方面都形成了一张非常强大的网络。

作为中美最重要的反腐败合作机制,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于2005年成立,反腐败议题的重要性在中美合作框架内日益凸显。

去年 9月,潜逃美国 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邝婉芳相继被强制遣返回中国。杨进军不仅名列“百名红通”,还是“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的胞弟。邝婉芳是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 “开平案” 主犯之一许超凡的妻子,涉嫌共同贪污犯罪。这是美方首次向中方强制遣返“百名红通”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嫌疑人,在此成果背后是中美双方在 JLG机制下数年的艰苦努力。

除了中美 JLG机制外,中国正不断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框架下双边、多边合作,建立健全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此外,2014年,于北京召开的 APEC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国际协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积极协助,比如主动把嫌犯捉拿归案,送回本国;一种是消极协助,也即认可和默许延伸至其他国家境内的司法行为。”黄风分析认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大气候,是推动追逃追赃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助力。”

据悉,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也是不少外逃人员的选择地。百人红色通缉令发布后,一些被指可能逃往的周边国家纷纷表示,愿意配合中国的追逃追赃。泰国《星暹日报》特地把“百名红通”名单中可能潜逃至泰国的人员进行了专门统计,一共列出 11名嫌疑人,并在报纸的微信版发出了协助举报呼吁。

借助强大的正义之声,中央因势利导,各地乘胜追击,海外华侨华人也成为追逃的得力帮手。浙江省发挥海外华侨多的优势,请华侨华人协助寻找外逃人员下落。山东省通过驻外企业、中资机构做工作,争取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侨领的支持,挤压外逃人员境外生存空间,迫使他们回国投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