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月月28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到,从今年起,该省将用3年时间,通过加快县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等举措,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让县城越变越美。 近日,河南省召开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出台《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出台,首次提出对连续3年考评结果进入全省前10名的县(市)授予“优美城市(县城)”称号。 昨日(3月28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通过3年的时间,将县城越变越美。 根据《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到2018年,县级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公共供水普及率达8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绿地率达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新建小区室外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城市主要街道全部达标。 众所周知,县级城市是全省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具有联动城乡、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主阵地,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根据《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到2018年,河南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新建小区均建有健身设施,室外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室内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12平方米。城市主要街道全部达标,其他街道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互联网+智慧城市”行动计划在县级城区全面推行。 行动计划由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督导,由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河南省将不断创新体制,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方式,灵活运用多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行动计划》明确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占道经营、整治违法建筑、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加强公民文明素质教育等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力争2017年底全部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内旱厕,每个县级城市至少建成1个综合性公园和1个专类公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新建城区要全面实现通信线缆、强弱电入地敷设;新建商品住宅按不低于户均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施工工地必须设置相关防污降尘、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安装全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城市道路亮灯率不低于95%;2017年实现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2016年各省直管县(市)、县级市和中原城市群核心圈省辖市所辖各县(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2017年其他省辖市所辖各县(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 推进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河南省又将如何进行量化评价?据了解,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评前20位的县(市),省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行动计划实施不力的省辖市、考评较差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3年考评结果进入全省前10名的县(市),授予“优美城市(县城)”称号。同时,河南省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等推荐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年度考核排名后20位的县(市),省直相关部门对其不予进行城市创建验收和复查。 《行动计划》提出,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灵活运用多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