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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郸城城管预收三轮车全年罚款 官方回应已叫停

来源:新华网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核心提示: 近日,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日下午,当地回应称预收的费用并非罚款,而是垃圾处理费,但预收全年垃圾处理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已经叫停。 据京华时报告报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日下午,当地回应预收的费用并非罚款,而是垃圾处理费,但预收全年垃圾处理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已经叫停

河南郸城城管预收三轮车全年罚款 官方回应已叫停

据京华时报告报道,近日,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就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4日下午,郸城宣传部门回应称,预收的费用并非罚款,而是垃圾处理费,但预收全年垃圾处理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已经叫停

三轮车车主陈先生交了1000元费用之后,工作人员给了他20张收费票据,每张金额为50元。陈先生所提供的票据上面显示,抬头为“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定额票据”,所盖印章为“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垃圾处理费专用章”。

对于收费标准,郸城县城管大队王副队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预收罚款并不违规,“每年都这样收”,收费依据是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32条第2款的规定。但记者发现,这份条例的全文中没有写明“允许预收占道罚款和垃圾费”。

在随后的采访中,郸城县城管局巴书记否认当地城管普遍性地预收2016年罚款。巴书记声称,只有少部分人主动提前交费。

巴书记还表示,向三轮车主收取“卫生费”也是无奈之举。之所以这么多三轮车主对于收费有疑问,主要是没有做好解释工作。厂家货物批发到县城,对厂家收费不可能。超市出来的垃圾,超市和厂家都不会买这个账。这个费用只能找三轮车主要。收取卫生费是有文件的,该交钱的车主交不上来,必须得找。

除了该不该收费和是否存在强制预收的问题,票据上的相关日期,也引起三轮车主质疑。在陈先生提供的票据上,“基金项目”一栏填写了“2016年”字样,收款人、收款日期均为空白,而票据批次,则写着“NA[2013]”,意思是2013年的票据。“预收”2016年占道费,为何出具的发票是2013年的呢?对于这一点,郸城县城管局巴书记并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针对上述报道,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2日曾做出回应,称所收费用并非罚款,而是垃圾处理费,此款项用于城市垃圾处理。因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比较优惠,所以大部分配货三轮车主主动选择这种模式。因城管部门宣传解释不到位,个别配货三轮车主把“全年垃圾处理费”误认为是“全年罚款”,引起了一些误解。

针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依据所开具的票据提出的质疑,郸城县回应称是根据《周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为何使用2013年票据,回应称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年财政票据式样及印制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规定,票据不再设置使用期限,所以该局仍然使用2013年的事业性收费凭证。

4日下午,面对公众质疑,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再次作出书面回应,称预收全年垃圾处理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已决定立即叫停预收全年垃圾处理费的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下一步将按照法律法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据实征收。(综合新华网、京华时报报道)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