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日(12月22日),中国搜索从河南省纪委获悉,12月18日,商丘市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七期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9位党员干部违规被点名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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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索郑州12月22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消息,12月18日,商丘市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七期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一、梁园区平原办事处副主任刘中涛收受礼金、违规旅游问题。2013年9月以来,刘中涛分管“双违”工作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25000元、香烟(价值2000元),并利用所收礼金支出20000元,组织办事处组织“双违”办工作人员去山东省台儿庄、微山湖旅游,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2015年9月28日,梁园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刘中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民权县卫校校长蒋成祥、副校长兼会计何茂森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自2010年1月至2014年7月,蒋成祥违规领取加班补助、职务补助共57900元。何茂森自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违规领取补助共22480元。2010年1月至12月,蒋成祥、何茂森违规变通支出39260元,用于购买土产品、礼品、招待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2015年8月21日,民权县监察局给予蒋成祥、何茂森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宁陵县乔楼乡一中校长乔宝涛违规发放福利津贴问题。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该校违规发放各种奖金、补助共计118732元给本校教师,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2015年11月9日,宁陵县纪委给予乔宝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睢县教体局干部王昌宏为添外孙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1月9日,王昌宏未进行备案设宴10桌,操办女儿添子喜宴,宴请70人,其中单位领导及同事10人,建筑商3人,共收受礼金4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2月12日,睢县纪委给予王昌宏党内警告处分。 五、柘城县皇集乡殡改办主任王宇邦为添孙女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9月12日,王宇邦设宴7桌,操办二儿子生女儿喜宴,邀请其亲戚及皇集乡部分乡村干部共50人参加,其中乡村干部12人,共收受乡村干部礼金12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9月23日,柘城县纪委给予王宇邦党内警告处分。 六、梁园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传志、纪检组组长王志刚违反公车管理、禁酒规定问题。2014年11月6日晚,蒋传志下乡督导林政工作后驾驶公车去饭店吃饭,并邀请了该局纪检组组长王志刚参与,期间均有饮酒。酒后蒋传志驾车送王志刚回家期间,发生了汽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公车损坏,王志刚受伤。蒋传志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王志刚不能履行监督责任,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禁酒令”有关规定。2015年5月18日,梁园区纪委给予蒋传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志刚党内警告处分。 七、夏邑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亭工作日违反禁酒规定问题。2015年4月9日,刘春亭工作日午间饮酒,违反了我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2015年6月24日,夏邑县监察局给予刘春亭行政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