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电信诈骗这个全民公敌应当零容忍,相关职能部门出拳要更快更准更狠些,以高破案率震慑潜在犯罪人群。 近来,电信诈骗跃升为百度热门关键词。徐玉玉案后,又有江苏盐城、陕西榆林、甘肃张掖等多地准大学生被骗去学费的报道密集见诸报端,甚至一清华大学老师更是因电信诈骗损失1760万元之巨。 据统计,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高达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但破案率却不超过3%。电信诈骗频发,让群众的财产安全堪忧,因何而生?问责的板子指向何处? 追责当溯源,电信诈骗高发案率,电信运营商首当其冲应问责。电信实名制提了无数年,碍于利益作祟,却雷声大雨点小,难见落地。于是乎,只消花百来块钱街边小摊买几个“黑卡”,就可以开始广撒网式的行骗,骗一个能保本不赔,骗两三个赚大发。 不可否认,电信诈骗的侦破有其现实困境,比如线索有限、人手紧缺等等,然这都不能成为推脱责任的理由。我们不禁揣度,如没有后续的命案发生,没有舆论的高度介入关注,公安部不发A级通缉令,徐玉玉案的破案率是在3%之外还是之内?相信这几个骗子做梦也想不到,一起侵财案件居然引致人命关天,让自己成为过街老鼠。 除此之外,公民个人信息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失职(有意或无意泄露)存在过错,受害者本身亦存冒失。 近日,央视就防范电信诈骗发布了“六个一律”,虽是善意提醒,内容却失之偏颇,单单“一谈到公检法税务的,一律挂掉”就不切合实际。电信诈骗的破坏力真的不容小觑,其负面多米诺效应更应高度警醒。 犯罪心理学家说,当利益达到一定的程度,人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电信诈骗以其低成本、高回报的“优势”,引无数好逸恶劳的人前赴后继地仿效。电信诈骗易引发公众不安和恐慌,造成社会信任危机,其危害不言自明。 笔者以为,我们无法完全杜绝电信诈骗,却可以为之做更多有益的努力,比如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群防群治,对相关责任主体施以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的多重束缚,比如打造全方位的防骗宣传引导网络,比如构建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快准狠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