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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保护让司法者更有职业尊荣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张智全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履职保护让司法者更有职业尊荣
  让司法人员拥有更多职业尊荣,强化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保护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需要在责任追究、工作业绩评价方面配之以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二十七条,细化了司法人员各类权益保障机制、拓展了司法职业保障范围,是首个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他们依法履职的效果如何,既有赖于他们对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更有赖于顶层制度对他们依法履职的有效保护。在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现实语境下,中办、国办出台司法人员履职保护规定,无疑将起到让司法人员拥有更多职业尊荣的价值导向作用。

  众所周知,任何权力的正确行使,都离不开对履职者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保护。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亦不例外。长期以来,权益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一直掣肘着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揆诸现实,当事人随意攻击污蔑、殴打、谩骂、恐吓司法人员等情形屡见不鲜,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枪击法官、向法官泼硫酸等恶性事件,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根本有效保障,导致他们没有任何职业尊荣可言。这些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都需要通过完善顶层制度予以破除。

  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强调对采取不实举报、诬告陷害、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法官、泄露法官个人信息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威胁和暴力伤害法官的行为,明确了公安机关快速出警、果断处置的义务。同时将依法履职保障对象从法官延伸到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所有承担办案职责的司法人员,将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对象从司法人员延伸至司法人员的近亲属,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时间之外。这些注重问题导向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为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筑牢了制度保障的根基,必将进一步提升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激励他们为实现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而兢兢业业地履职。

  需要指出的是,让司法人员拥有更多职业尊荣,强化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保护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需要在责任追究、工作业绩评价方面配之以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在司法改革前,相关制度对司法人员履职责任追究的标准和业绩的考核评价,都不够明晰,导致司法人员履职责任压力巨大。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坚持以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错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限,对执法各环节中责任承担的情形进行了区分界定,明确要求业绩考核评价不得超出法定职责与职业伦理的范围,既有效防止了不当担责,又构建了科学合理的业绩激励导向机制,从而为解除司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奠定了兜底的制度保障。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让司法人员拥有更多的职业尊荣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筑牢了司法人员的履职保护网,必须让其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