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表雷语的雷人名单中,法官开始榜上有名了。如今社会信息传播速度之快,个别法官只是那么嘴巴一张一合的瞬间,雷语出世,世人震惊,便覆水难收了。 例如,解释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时称“法官是习惯性这么做的”。虽然这位法院院长想说的是法院一直对法律作这样的理解并按此执行,但上述表述在特定的环境下就雷翻了天。 再如,20年前的那句“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惊世雷语,虽然后来补充解释为法院要执行航空法、土地法、大气污染法,但配上案情、背景、神态,便塑造了一个活脱脱的任性院长。 或者有人提出,党性与人性是什么关系?党性要坚持,人性弱点必须克服,但一句“论党性不论人性”的组合甚至将这个问题变成了政治问题。 外国法官的雷人雷语一般没有这样直接、简单,但法官的所有言论一直都会是公众、政治家检视的对象。例如在美国参议院对法官任命的批准听证程序中,被提名人发表过的所有言论、文章、判决、演讲等,都会被用篦子篦一遍,看看能否找出反对(或者支持)其任命的言论性证据,以此推断被提名人政治倾向、价值取向、公平心态、有无歧视、法律功底等。如果真的被发现存在前面类似的雷人言论,恐怕他这一辈子都与法官职业无缘了。 那我们的法官怎么就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让同仁蒙羞呢?原因有三:一是无知。读书不多,阅事不足,排斥新知,怠于思考。二是无德。德行低劣,不公不义,心无百姓,丧失信仰。三是无意。涵养不深,人格缺陷,粗心大意,言不由衷。 不论属于何种情况,人人都在紧盯法官的言论,因为法官承担着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决定他人生杀予夺的职责。更为重要的是,法官能不能公正地完成这一使命并让人心服口服,人们不只是通过案件处理结果判断实体的公正,更会通过法官的言行举止判断程序正义是否得到实现。法官一旦失去了公正的形象,即使最终的实体判断是正确的,也已经是失信在先了。因此,作为法官的基本修养,谨言慎行不只是为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是为了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信力。 古人云,“慎言谨行乃修己第一事”。行谨则能坚其志,言慎则能崇其德。张居正所言“惧则慎,慎则不败”,也是在讲敬畏则谨慎,谨慎则成功。因此,或许消除司法领域雷人雷语的根本之处,是培养法官对法治的敬畏之心,培养对言行的谨慎态度。在这样的状态下司掌法律,焉有不成之理!法官看一看自己肩负的使命,便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不去谨言慎行。一个雷人可能抵消多少个先进模范的正能量;而一句雷语可能让多年的努力随风散去。那些雷语,就是在司法公信大堤捅开的漏洞。对于法官个人来说,不慎其前则必悔其后;对于司法来说,慎言更能展现职业形象,慎言也必将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作者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