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是互联网技术向我们生活不断渗透、扩张的产物,它既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借助互联网传递了丰富信息。现在,网络直播已经从简单的工具发展为炙手可热的新兴产业。但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知曾几何时,随着各大直播平台纷纷建立,网络主播为吸引眼球,开始打法律和道德的擦边球,甚至公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由于直播具有即时性、私人性等特征,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查处违法内容,如果各大平台抱着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便会让情况愈发糟糕。《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是监管部门专项治理网络直播的关键一步,也是网民和业内有识之士呼吁已久之物。当“直播造人”“直播体操”等低俗内容堂而皇之地走上屏幕,直播的性质和前景便遭到质疑:是其本性如此,还是“荷尔蒙经济”的野蛮生长模式令其步入歧途? 稍微回顾网络直播的历史,便能发现,其兴起之初,仅局限于“网络游戏直播”这一领域。网络游戏讲究策略、考验玩家间的配合,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须由网友旁观、揣摩行家如何进行游戏来领悟、学习。游戏直播已具备时下直播的一般特征,但其内核,即传播专业技能,却被抛弃。无论人们对游戏存有怎样的认识,都不可否认,它具备较丰富的技术含量,与专业技能相对应的是较高的行业准入要求。过高的门槛不利于全民参与,更不利于平台初期扩充资本。可是,随着门槛不断降低,打着“展示才艺”的投机分子,在“无才可示”时,便可能走上“展示身体”、以色情挑逗来粘附用户的歧途。有人认为,网络直播的内容日趋低俗,满足了人们对虚拟社交的独特需求。这一观点的荒谬之处在于,所谓虚拟社交,并非指社交的内容空洞、无聊,而是指因抽掉现实社交中的各种条件而产生出一种不透明的社交形式。虚拟社交的形式赢得了一部分用户。曾有平台组织过一场发呆比赛:要求网友通过发送文字、音像等来干扰参赛者,让发呆者发笑,“无动于衷”到最后的人成为赢家。不出所料,网友们玩得不亦乐乎,或许有人表示:网友有观看或参与游戏的自主权,他们的行为没有对错之分。可是,如果追求空虚、无聊成为绝大多数人的选择,真的无所谓吗? 在互联网行业,视频直播依然方兴未艾。可是,如果缺乏扎实的内容,与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任何产业都注定走不远。《公约》的主要意义在于对网络主播的各种低俗行为说“不”,为其所言所行划出红线,如在年龄上提高准入门槛、设立黑名单制度等。但仅仅说“不”还不够,相关部门还需进行更多引导,让直播内容更加丰富,传播扎实知识、传递正能量。今年3月底,一则“在线辅导教师收入超网红”的新闻引发热议,无论人们对事件作何看法,这名教师通过网络直播来传授知识却是不争的事实。他的行为引发争议主要源于法律未有专门界定,不过,为扭转网络直播发展怪相,此种思路值得借鉴。 网络直播孕育着诸多机会,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监管部门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网络直播将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真正为我们的生活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