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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法官当有君子之风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杨乐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7
摘要:合格法官当有君子之风
  合格法官当循效君子之好学,以好学善思为成才之源。当秉持君子之亲民,以亲民爱民为执政之基。当践行君子之务实,以务实重干为成事之要。当恪守君子之清廉,以清廉刚正为立身之本。

  君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对品德高尚、才能出众之人的敬称。《君子斋记》中曰“故天下之有德,通谓之君子”。一直以来,君子被视作理想的人格典范,其品行操守是世人安身立命的至高境界,具有永恒的实践价值。合格法官当有君子之风,以君子的品行操守为标尺,效君子之好学,持君子之亲民,行君子之务实,守君子之清廉,在传承弘扬君子优良品质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凭借高尚的品格魅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尊重,从而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传递司法正能量。

  合格法官当循效君子之好学,以好学善思为成才之源。“君子之学,始于嘤嘤,终于有生”。从孔子“韦编三绝”到韩愈“焚膏继晷”,君子始终将学习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和毕生的价值追求。“君子三才,皆出于学”,通过不断学习,精益求精,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终极目标。“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人民法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中坚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实现知识更新,全面提升自身驾驭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在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和丰富的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还应当学习掌握心理学、哲学、人际关系学等多方面知识,“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成长为高层次、专家型法官,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合格法官当秉持君子之亲民,以亲民爱民为执政之基。“君子畏天爱民”。君子以报国济民为己任,关心民间疾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中有为民情怀,行动才有公仆本色。广大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胸怀人民、情系社会,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司法工作始终,避免“冷、横、硬、推”等不良工作作风。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握好审判实践中所涉及的风俗习惯和民情民意等,学会用群众语言说话、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善于与群众交心、谈心,找准法律与民意的契合点,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做到审理一起案件,消除一起矛盾,树立一份和谐。“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丰富便民利民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合格法官当践行君子之务实,以务实重干为成事之要。《荀子·修身》中有云:“笃志而体,君子也”,意为具有坚定意志并能付诸实践的人,才是君子。君子讲求实效,不尚空谈,“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知行合一,以知促行,是理念与行动的结合体。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开创司法审判工作新局面,关键在做。广大法官要有直面困难、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发扬“燃灯精神”,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切实担当起执法办案的重任。“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审判实践中开拓进取,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在职责岗位中无私奉献,勤勉履职,任劳任怨,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诠释“君子务本”的时代内涵,做务实敬业的典范。

  合格法官当恪守君子之清廉,以清廉刚正为立身之本。君子者,立天地之间,养浩然正气,高风亮节,行止有度,以信义为根本,视名利如浮云,“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宋代周敦颐之所以将莲喻为“花中君子”,正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特质渗透着君子淡泊名利、一尘不染的精神风骨和理想气节。广大人民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强化职业操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凭借对法律的信仰和内心的良知来裁判案件,“见利思辱,见恶思诟,嗜欲思耻”,自觉抵制外界的干扰和不良诱惑。要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做到严于自律,坚守职业底线,不出规,不逾矩,不把手中的审判权当做权力寻租的筹码和谋取私利的工具,杜绝一切有违法官形象的不当言行,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切实将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乐